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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猫眼电影(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自2015年独立运营以来,凭借在线票务服务迅速崛起,业务涵盖电影、演出、赛事等票务销售及娱乐内容宣发。其通过早期烧钱补贴抢占市场,一度占据行业头部地位。
然而,近年来,随着市场份额扩大,平台盈利模式不清晰、依赖资本输血的问题逐渐暴露。近年来,猫眼电影屡次因退款
纠纷
、虚假宣传、
霸王条款
等问题陷入舆论风暴,消费者
投诉
量居高不下。
出品|网经社
撰写|DeepSeek
【摘要】
一、平台运营模式与争议背景
二、退款纠纷的核心问题
三、诱骗
陷阱
的典型类型
四、用户
维权
困境与平台责任
五、监管与改进建议
六、结语
近年来,猫眼电影屡次因退款纠纷、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问题陷入舆论风暴,消费者投诉量居高不下。其早期通过烧钱补贴抢占市场,一度占据行业头部地位。然而,随着市场份额扩大,平台盈利模式不清晰、依赖资本输血的问题逐渐暴露。
退款难
是猫眼电影最突出的消费争议。典型
案例
包括:
误购不退
:2024年
广东
刘女士误购音乐节门票后,因平台限制退款次数无法收回费用,损失388元。
高额手续费争议
:
江苏
赵先生因系统跳转误购演唱会票,2分钟内退票被扣50%服务费;
上海
程女士未出票的订单退票时被收20%手续费,远超火车票退费标准。
技术故障推责
:2023年用户因系统异常退款失败,平台消极处理,导致消费者自行承担损失。
平台常以“票品时效性”或“主办方规定”为由拒绝退款,但多数案例显示其退改政策未明确公示,且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广电总局技术规范相冲突。
根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
DATA.100EC.CN
)显示,“有猫眼电影”存在问题主要为退款问题(54.545%)、霸王条款(22.727%)、订单问题(9.091%)等问题。
猫眼电影被质疑通过以下方式诱导消费或规避责任:
虚假拉新
活动
:2019年“拉新人赢红包”活动中,用户完成邀请后奖金无法提现,平台以“系统维护”“规则不符”等理由搪塞,被指虚假宣传。
强制退票后涨价
:有用户购票后遭平台以“设备故障”强制退款,重新购票时票价上涨21元,涉嫌操纵价格。
格式条款陷阱
:购票页面未显著提示退改限制,用户误操作后援引“霸王条款”拒绝退款,被
法律
专家认定为无效条款。
消费者维权面临多重阻碍:
客服推诿
:用户投诉常遭冷处理,客服以“需联系主办方”或“系统问题”拖延,甚至关闭对话。
维权成本高
:学生、低收入群体因金额较小,难以承担
诉讼
成本,多选择放弃。
平台责任缺位:
尽管多次被消保委约谈和行政处罚(如2020年因虚假宣传被罚20万元),猫眼电影整改措施流于表面,退票政策优化等核心问题未见实质进展。
“电数宝”监测数据显示,2024年“猫眼电影”共获得14次消费评级,都为不予评级。
针对猫眼电影暴露的行业性问题,亟需多方协同治理:
强化监管力度
:
明确票务平台退改签标准,限定手续费上限(如参照交通票务),要求未出票订单全额退款。
对虚假宣传、格式条款等行为加大处罚,建立“黑名单”制度。
平台整改方向
:
优化系统防误购,增设冷静期退票功能。
公示退改规则并嵌入购票流程关键节点,保障知情权。
用户
教育
:推广12315、
黑猫
投诉等维权渠道,鼓励消费者留存证据,依法主张权益。
据“网经社企业风险评级系统”(
CREDIT.100EC.CN
)显示,猫眼电影隶属于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风险评级为R1+,公司目前所处低风险。
猫眼电影的争议折射出在线票务行业“重扩张、轻服务”的积弊。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临近之际,平台需正视社会责任,将用户体验置于资本博弈之上。唯有通过
合规
经营、透明服务和有效风险管控,方能重塑信任,避免在监管与市场的双重考验中跌落神坛。
国内知名网络
消费
纠纷
调节平台“
电诉宝
”,携手“一带一路”TOP10影响力社会
智库
网经社电子商务
研究
中心即将发起“2025第十四届网络消费315调查行动”,并将发布《202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
报告
》。
行动通过:1)系列数据
报告
发布,辨别“刺客”平台;2)发起主题调查行动,看清网络消费“雷区”;3)发布315消费预警 避免雾里看花;4)电诉宝“云315”平台联动千家网络公司,为用户“保驾护航”;5)典型案例
曝光
,避免“重蹈覆辙”;6)全国近5000
媒体
记者
舆论监督倒逼行业健康发展等六大方式,推动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再塑清朗网络消费环境贡献绵薄之力。
【
法律
合规
成果】
网经社在消费
维权
、
立法
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关部委、消协的肯定。如2020年网经社出席国家市监督总局在京召开的“互联网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
座谈会
”,发布国内首份《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2017年承接
浙江
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
跨境网购
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2016年承担承接
国家工商总局
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国网络
交易平台
合规审查”调研课题项目;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与《中国消费者报》举办的“促进电商发展指导网络消费”座谈会上,发布《2016年中国消费者网络消费洞察报告与网购指南》。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专业委员会专家聘任仪式暨浙江《消法》实施办法修改座谈会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