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基层法院工作了26年的老法官,亲身经历了基层法院的点滴发展和进步。但最令人惊喜的是,却是五年来的显著变化,尤其是司法改革的成果令人感慨。
拿我供职的多伦县法院来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总体安排,结合本院各类案件逐年增多,案件越来越复杂难办、辖区面积较大等特点,大家经常坐在一起,讨论兄弟单位改革试点法院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自己该如何改革。按照上级部署,我院也启动了员额报名、笔试、面试等一系列严格的改革程序,终于在去年底全面实行了法官员额制。原有32名法官,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后,有15名入额成为员额法官;未入额人员成为司法辅助和行政人员。从今年1月起,按改革后的“员额团队式”格局开始办案,运行到现在效果良好。
分案实行“小循环”,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案件在保证原来专业性的基础上,基本上是平均分案。员额法官和案件均进行排序,随机分到法官手中,依此循环分案。难易、大小随机而行,减少人为干预。这样就改变了过去有的审判庭案件多、有的审判庭案件少,忙闲不均,意见纷纷的状态。员额法官独立办案,自行签发法律文书,责任自负,办案越发认真负责、精益求精,办案质量和效率均得到提高。不仅如此,进入员额的领导干部也都回归办案一线。改革前,法院领导大多不办案,由此产生了一个怪现象:原本很优秀的一名法官,提拔担任职务之后反而就不办案了,也就有了“提一个院长(庭长),就少一个办案法官”的说法。如今,随着员额法官制的落实,只要是员额法官就必须办案。
最令人感慨的是,以往“找法官说情”、“托人打官司”之类现象明显减少了。前不久,有一位亲戚找到我,求我跟办案法官说说他的案子照顾一下。没等他说完,我就诚恳地进行了回绝。法官员额制施行后,法官办案终身追究责任,“法官办案谁都不敢办错,要对法徽上的天平负责呀!”亲戚点头称是。后来,我问了几位同事,他们遇上亲友请托说情,也是像我这样给人家解释的,亲友都能理解。大家纷纷感慨:“司法改革把我们最头疼的麻烦事儿给摆平了。”
随着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令法官称道、让百姓欣喜的事儿会更多。相信在接下来的五年,“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话语,将更加触手可及。
(作者为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