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梅新育】
在6月20日“世界难民日”这天,国内一批媒体配合联合国难民署作出高调表态,结果在中国网络舆论界引爆抨击狂潮,无论是政治立场左中右,无论是国内还是海外华人,对这个问题的意见表现出了高度的一致。
联合国难民署宣传“向难民致敬”,中国网友的评论观点如此一致
海内外华人社会之所以对此问题反应如此强烈,归根结底在于对外国人的“超国民待遇政策”对中国社会凝聚力的损害正日益显著,潜藏着不可忽视的风险;难民对东道国社会的破坏往往要强于正常出入境的一般外国人,2015年以来的欧洲难民危机已经给全世界提供了一个毁灭性的范例。
厚枝叶而扰根本,从来就是自取败亡之道;从历史到现实,国内外这方面的教训不胜枚举。
在不妨碍社会成员之间平等顺畅交流沟通、当地主流社会能牢固保持社会规范共识与既定政治权威的前提下,一定程度的多民族混居有利于发挥该国、该城市的经济活力;但在上述前提动摇的情况下,多民族混居格局将对该国/城市社会治安形成额外压力。
在极端情况下,这种冲突甚至有可能进而转为对分疆裂土的诉求。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正因为如此,美籍黎巴嫩裔历史学家菲利蒲·希提在其《阿拉伯通史》第一章就总结道:“近东的历史,差不多可以说就是定居于新月地区的人民,与侵入的游牧民族阿拉比亚人之间的斗争史。因为,人们说得好,移民和殖民就是变相的侵略。”(1)
从欧洲到肯尼亚、科特迪瓦,当今世界困扰于外来移民冲击治安乃至国家政治军事稳定的问题,并不罕见。
在中国,从大食和波斯商人武装借安史之乱之机趁火打劫洗劫兵力空虚的广州城,到泉州先后发生的蒲寿庚、亦思巴奚之乱,再到旅居南疆的浩罕商人数度协助和卓叛乱和浩罕入侵,中国政府历史上就已经不止一次遭遇外来居民群体的挑战和背叛。
当前,在我国收容并给予优厚待遇的罗兴亚难民中,也有人参与了针对中国的分裂主义、恐怖主义活动,以至于罗兴亚人阿布·扎尔·布尔米已经成为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IMU)的穆夫提(2), 以一贯激烈反华、主张对华人和华资企业发动圣战而闻名,滞留香港的南亚穆斯林经济难民也主动靠近“占中”乱港势力,企图为其充当暴乱打手。
在《当前我国跨境人口流动的风险与挑战》(《学术前沿》2014年8月下)一文中,我对此作了比较详尽的论述。在30年计划生育进程之后,主张大规模引进外国移民、接纳外国难民,更不可能不让中国主体民众产生遭遇背叛之感,不可能不招致中国主体民众一致猛烈抨击。
要想防患未然,从一开始就最大限度消除上述风险萌芽,除了适度控制来华常住人口规模、特别是纪录恶劣的外国来华人口规模之外,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从一开始就避免给予外国人超国民待遇,而是视情况给予其近似国民待遇或国民待遇,从而避免其滋生不知天高地厚凌驾于东道国之上的特权思想。
然而,现实是,在华外国人已经在一些方面享有超国民待遇的特权,某些外国人还变本加厉,侵犯社会公德,乃至公然挑战中国执法机关。从黑人妇女在中国中部某地医院“理直气壮”要求插队,到黑人至少两次较大规模冲击南部城市某地派出所,到高校中某些外国留学生的种种不端行为,我们已经看到了来华外国人的这一危险发展趋势。更不用说某些来华外国人积极参与、推动中国的暴恐和分裂主义活动了。
叙利亚难民逃离家园,涌向欧洲
“一带一路”计划的意义和价值自不待言,倘若规划、实施得当,将成为中国崛起的又一里程碑;但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一带一路”计划同样不例外地包含潜在风险因素,其中之一就是必然推动来华外国人数量增长。高素质人才来华,我们当然欢迎,但对于风险因素也要有足够的重视。
“一带一路”计划覆盖国家和地区中相当一部分政局不稳、安全纪录不佳,这部分国家和地区“难民”来华人数增长,对我国社会治安、乃至维护国家统一增加的压力尤其大。
值得警惕的是,或是出于狭隘偏执感情,或是出于经济政治私利,国内某些个人和利益集团还在主张以形形色色超国民待遇引进、招徕特定背景外国人,却丝毫不顾他们已经或能够为中国带来何种贡献、是否会给中国带来困扰,甚至不惜以实际行动帮助“三非”外国人逃避或对抗中国法网。
实施“一带一路”计划又给了他们变本加厉的理由,某些人甚至公然声称国家实施“一带一路”计划,要与特定国家和地区搞好关系,不敢处置他们的违法行为,以此煽动当地群众闹事。
上述现象,已经在中国国内公众中引发不满,不仅损害了中国民众相互之间的关系,也导致相当一部分民众将这种不满转向党和政府,对党和政府离心。倘若不能及时纠偏,防止尚处于萌芽状态的矛盾和风险发展下去,“一带一路”计划很有可能遭受不必要的阻力。
回顾历史,对外拓展计划因为“厚枝叶而扰根本”的问题而被彻底废弃、以至于“孩子连同脏水一起泼掉”的现象早就出现过,更严重的后果也不止一次发生。
明朝起于汉族人民反抗残酷民族歧视压迫的斗争,总体上不存在逆向歧视的国内民族政策;即使如此,在对外关系中仍然不乏超国民待遇现象,不仅对外国官方的朝贡贸易免税且回赐丰厚,即使对外国私人贸易,也常常给予免税和超高收购价的待遇。
洪武年间,这类记载已经不少:
洪武三年十月,中书省臣奏:“高丽使者入贡,多赍私物货鬻,请征其税。”朱元璋说:“远夷跋涉万里而来,暂尔鬻货求利,难与商贾同论,听其交易,勿征其税。”(《明太祖实录》卷五七)
十七年正月,又命有关衙门:凡海外诸国入贡,有附私物者,悉免其税。(卷一五九)(3)
……
到永乐年间,这类记载更多:
永乐元年九月,礼部尚书李至刚奏:日本贡使私载兵器刀矛卖与民,宜依禁令止之。明成祖说:“外夷向慕中国,来修朝贡,危蹈海波,跋涉万里,道路既远,资费亦多,其各有赍,以助给路费,亦人情也,岂当一切拘之禁令!”(《明太宗实录》卷二二)
十月,西洋渤泥国来贡方物,因附载胡椒与民互市,有司请征其税。明成祖回答:“商税者国家以抑逐末之民,岂以为利?今夷人慕义远来,乃欲侵其利,所得几何,而亏辱大体万万矣。不许征其税。”(卷二三)(4)
日本学者木宫泰彦所著《中日交通史》记载,明政府收购日本国内售价800—1000文的刀剑,给价高达5000文。
……
永乐帝文治武功,政绩非凡,《明史》对他高度赞扬:“文皇少长习兵,据幽燕形胜之地,乘建文孱弱,长驱内向,奄有四海。即位以后,躬行节俭,水旱朝告夕振,无有壅蔽。知人善任,表里洞达,雄武之略,同符高祖。六师屡出,漠北尘清。至其季年,威德遐被,四方宾服,明命而入贡者殆三十国。幅陨之广,远迈汉唐!成功骏烈,卓乎盛矣!”
在永乐帝治下发动的郑和下西洋,成为国际航海史上的壮举;若能长期持续,中国不会错过地理大发现的历史机遇,整个世界历史都会改写。但在他身后,以下西洋为代表的海外拓展计划被彻底废弃,原因是多方面的,超国民待遇给国内民众造成负担困扰就是一个重要因素。
洪武、永乐两代均属大有为之君,不是没有看到超国民待遇给国内民众造成的负担困扰,为减轻财政负担,明廷限制了外国朝贡次数和规模,洪武十三年且诏谕爪哇国王,指责其“顷尝遣使中国,虽云修贡,实则慕利”。
但在大规模实施海外拓展计划的永乐朝,由此给国民增加的负担、超国民待遇给国民带来的困扰令朝臣们颇有失控之感,以至于下西洋工程成为许多文官心目中耗费民脂民膏无数却无益于国计民生的弊政,满怀勤政爱民崇高信仰的明朝文官们由此接二连三对此发起抨击,甚至不惜冒舍生取义之险。
明成祖在位之时,就有文官面折廷争,直斥朝贡贸易和下西洋为“以小民所出之脂膏而啗此番夷之口”;明成祖身后,以“廉能”而名垂青史、当时还是兵部司局级干部的名臣刘大夏甘冒“欺君”的杀头大罪,私自销毁了郑和下西洋时积累的海图、天象、地理等全部资料,以至于明宪宗成化帝计划重新启动下西洋时因资料全部被毁而无奈放弃。
时人和明清史官们盛赞刘大夏此举是忠君爱民,“阴德不细”(当时刘大夏顶头上司、兵部尚书项忠语),中国历史则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可谓满盘皆输。今天,倘若不能纠正给予外国人超国民待遇的偏颇倾向、防止有些人向“一带一路”塞私货而变本加厉给予特定类别外国人超国民待遇,结果会是什么?
参考资料:
(1)【美】菲利蒲•希提:《阿拉伯通史(第十版)》(上),第11页,第一章“作为闪族的阿拉伯人:闪族的摇篮阿拉比亚”,新世界出版社,2015年。
(2)穆夫提,伊斯兰教高级神职人员称呼。
(3)郭厚安编:《明实录经济资料选编》,第64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
(4)林金树、高寿仙、梁勇:《中国全史•中国明代经济史》,第8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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