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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民政局通告

秦楚网  · 公众号  ·  · 2025-01-23 21:00

正文


1月22日
十堰市民政局发布通告
对7家社会组织作出
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通告》称,经查,下列7家社会组织 2022年度、2023年度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 ,违反了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0号 2016年修订版)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市民政局依法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被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

社会组织名单

一、社会团体


1、十堰市诗经尹吉甫文化研究会;
2、十堰市营养学会;
3、十堰市暖通行业商会;
4、十堰市家居建材商会;
5、十堰市民俗学会;
6、十堰市畜牧业协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十堰银鹏兴职业培训学校。


市民政局指出,自通告之日起,上述7家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其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一律作废,相关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应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注销手续。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送达。

相关社会组织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告之日起60日内向十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直接向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联系单位: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电话:0719-8117122。



| 记者 冰客

编辑|大杨  责编|关尔 千阳  终审|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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