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花生十三
公考行测实战派讲师,知行合一实践者。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杭州网  ·  她们,官宣喜讯! ·  14 小时前  
杭州网  ·  她们,官宣喜讯! ·  14 小时前  
丽水在线  ·  丽水16名女青年参加!好样的 ·  2 天前  
丽水在线  ·  丽水16名女青年参加!好样的 ·  2 天前  
女神汇  ·  理想的恋爱模式: ·  4 天前  
女神汇  ·  没见过面的相亲男说我神经病?太下头! ·  4 天前  
彬彬有理  ·  婚后分房睡,坦言已衰老,她还好吗? ·  3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花生十三

扩招!两地省考新招10863人,仅剩两地未出公告

花生十三  · 公众号  ·  · 2025-02-11 13:07

正文

今天凌晨和上午

甘肃、重庆两地25省考公告下发

笔试时间均为3月15日



25甘肃省考共计招录 5346人

扩招19.5%

25重庆市考共计招录 5517人

扩招21.8%


image.png

image.png


截至目前

仅剩青海、 黑龙江2地公告未出


3dbd4b042d0d15282fb9e1dca181a5a.jpg

下面跟着花生老师一起

看一下这两个地区的省考公告吧

文后附这两个地区的

近三年的题型变化


0 1
甘肃省考时间线













报名: 2月12日8:30至2月18日18:00

缴费: 2月12日8:30至2月20日18:00
打印准考证: 3月10日9:30至3月16日9:30
笔试时间: 3月15日-16日





0 2
甘肃公告内容














甘肃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甘肃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以后出生)。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人员,任现职期间个人、集体受到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者省级及以上工作部门表彰奖励的,或者任现职期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14号)要求,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要求,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职位,并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州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州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我省其他市州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四)被开除公职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甘肃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表》(以下简称《职位简表》),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甘肃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职位简表》《报考指南》通过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公布。

报考者对《职位简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直接与各市州考录办和省直招录机关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直接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5年2月12日8:30至2月18日18:00期间登录甘肃组工网,进入公务员报名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上传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提交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和材料,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考指南》等内容,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各市州考录办和省直招录单位于2025年2月12日8:30至2月20日18: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2025年2月18日18:00至2月19日18:00期间,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者,可于2月19日18:00前改报其他职位,2月19日18: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25年2月12日8:30至2月20日18:00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报名考试费标准为150元。

低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残疾人报考者,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通过审核的拟减免考试费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人员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残疾人证件等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考录办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18:00。

4.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者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者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者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报考者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报考省直单位职位的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报考市州及以下单位职位的人员到市州考录办提交申请,市州考录办汇总后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核、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18:00。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者缴费成功后,于2025年3月10日9:30至3月16日9:30期间,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公共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一律用汉语作答。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为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和县乡级综合管理类2类。笔试需要加试专业知识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考试。笔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和《2025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二)笔试地点

笔试按省直和市州分设考区,报考省直单位职位和网络攻防职位的人员在省直考区(兰州)参加笔试,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的人员在单位所在市州考区参加笔试(注:报考兰州新区职位的人员,在兰州市考区参加笔试)。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提前熟悉具体前往路线,避免耽误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5年3月15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加试专业知识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25年3月16日

上午:09:00—11:00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者,应及时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4月上旬在甘肃组工网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查询本人成绩。加试公安专业知识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加试专业知识的优秀村干部、网络攻防、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四、资格复审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按照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4: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其他职位按照3: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证明材料等。招考职位有政治面貌、户籍和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者,取消面试资格。

2025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体能测评通知在甘肃组工网、各市州组织部门网站发布。

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实施。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有一门缺考或一门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缺考或不合格者也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采取核减招录计划的方式直至达到3:1面试比例。通过核减招录计划仍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比例不得低于2:1,且面试后最终总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对报考者未形成竞争的职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且最终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对我省原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17个插花型贫困县区的职位和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机关专业性强的职位,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不得低于2:1。

考生可在甘肃组工网和各市州组织部门网站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组织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开展。参加面试的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打印),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工作结束后5日内,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在甘肃组工网和各市州组织部门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烈士子女、退役士兵优先录用,其他人员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行测成绩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由招录机关择优录用。

七、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分考区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该职位经省、市州考录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能测评不合格者、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

八、考察

各招录机关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要求组织开展。招录机关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该职位须报经省考录办同意后,由各市州考录办或省直招录机关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录用审批与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特别提醒:

1.本公告解释权属甘肃省委组织部,考录工作未尽事宜,由甘肃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2.本公告所附《报考指南》的具体解释与公告内容有同等效力。

3.在考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甘肃组工网,自觉遵守相关要求。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向下滑动查看更多






0 3
重庆市考时间线













报名: 2月12日上午9:00至2月18日上午9:00

缴费确认: 2月22日上午9:00前
打印准考证: 3月10日上午9:00至3月15日上午9:30

笔试时间: 3月15-16日






04 重庆公告内容














重庆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重庆市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规定,重庆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对于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以后出生);

公安人民警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对于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所医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以后出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 具备重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要求

1.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须在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

2. 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区县级及以下机关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

3. 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机关职位,可以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区县辖区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除本区县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对于非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机关职位,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4.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其报名对象是:我市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本科生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研究生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3年及以上);我市招募派遣(含团中央或其他省市派遣到我市)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入伍地、退伍地或户籍地为重庆市辖区的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另外,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3年且历年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本区县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的职位。

5.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要如实填报与招录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重庆市2025年度公务员招考职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招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请考生查阅《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5年适用)》(附件2)。有关报考政策和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请参阅《重庆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lsbj.cq.gov.cn)首页“热点服务”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点击“重庆市公务员考试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5年2月12日上午9:00至2月18日上午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者须承诺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招考公告及招考职位资格条件,避免误报。报考者如对招考职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和其他报考条件有疑问的,请直接拨打职位表中招录单位公布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为方便报考者了解各职位的报名情况,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2025年2月13日至2月16日,每天上午11:00左右,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重庆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栏”,公布各职位报名相关数据。其他时间不再公布每日报名数据,待缴费结束后再公布最终报名数据。

为防止报考者在临近报名结束时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报考者审慎把握报名时间。

2. 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招录区县、市级部门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照片等,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招考职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5年2月20日上午9:00前进行修改,等待重新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者,应根据报考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重新报名。

报考者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的,各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将不予资格初审。

3. 网上缴费。报考者须在2025年2月22日上午9:00前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名确认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者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可按照《报考指南》中的“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手续”要求,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手续。

4. 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5. 打印准考证。报名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可于2025年3月10日上午9:00至3月15日上午9: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可拨打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6. 笔试开考和指标调整要求。报名人数与招考指标比例原则上应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比例、减少指标或取消招考指标。其中,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职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笔试开考比例可降低至3︰1。公安人民警察法医职位和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狱医、所医职位,未达到规定比例且报名人数多于或等于招考指标的,可以不减少指标开考;报名人数少于招考指标的,减少指标至报名人数。

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 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4。申论试卷分为“申论1”、“申论2”和“申论3”。行政执法类职位申论考试类型为“申论3”;乡镇机关职位申论考试类型为“申论2”;其他职位申论考试类型为“申论1”。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还需参加公安类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00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5。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报考法院系统、检察机关职位的,还需参加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分值100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6。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报考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 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16日。具体安排为:

2025年3月15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2025年3月16日上午9:00—11:00公安类专业科目

上午9:00—10:00法律基础知识

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 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职位,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5年4月16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月17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根据体能测评、面试比例,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选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在2025年4月18日至25日期间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等后续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包括:

1. 本人笔试准考证、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网上报名通过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和《重庆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表》(附件7);

2. 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签章的《重庆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8);

3.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递补。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环节。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者考试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体能测评

公安人民警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以及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将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在2025年4月19日至25日期间进行,具体由招录机关会同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等规定执行。体能测评结束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开展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面试比例要求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5年4月26日至27日,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级部门具体实施。

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职位,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市审计局、市政府外办有关职位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在2025年4月19日至24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确定。考试大纲分别见附件9、附件10。专业能力测试由招录机关具体实施,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日内公布。

未组织专业科目考试、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公安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类专业科目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法院系统、检察机关职位,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法律基础知识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面试成绩×7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50%。

招录机关原则上应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应在考试结束后1日内公布。公布方式可通过公告形式在面试考场或招录机关办公地点公布,同时在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官方网站以及“七一网”进行发布。

面试后,各环节均不开展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在2025年4月28日至30日期间进行。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考职位规定的考察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依次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面试,并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根据职位需要,招录机关可对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公安人民警察职位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职位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其他职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部分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实行差额考察的招录机关,综合考虑人选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区县、市级部门进行公示。公示公告在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官方网站以及“七一网”上公布。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单位、总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审批与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由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新录用公务员到招录机关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七、其他

为方便报考者了解报考详细政策要求、网上报名操作方法、考务安排等事宜,报考者可查阅《报考指南》。《报考指南》未涉及的有关问题,可以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3)63895924、(023)6389591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023)86868838。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公务员主管部门 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向下滑动查看更多







0 5
省考套题班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