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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迷恋野味?害人害己害动物!李时珍早就警告了......

黄埔观察  · 公众号  · 广东  · 2020-01-23 14:21

正文

武汉华南海鲜市场


近日,武汉发生的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已扩散至多个省份。


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表示:“综合各方面信息,初步从流行病学的角度进行分析,病毒通过野生动物传到人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这个野生动物,就是我们平时所称的“野味”;而本次疫情的源头,主要就是汉口火车站附近的当地海鲜市场——但其中商品大部分并非海鲜,而是“野味”。再具体一些,这次的新型冠状病毒就很可能来自“野味”中的竹鼠、獾等。


竹鼠没答应你吃,你非要吃...


竹鼠  图片来自:獨人的月台 / 图虫创意


其实,也不必降罪于野味,毕竟野生动物自己在那待的好好的。真正要怪罪的,还是吃它的人。


01

吃野味,老外不遑多让


一部人类文明史,也可以说是一部人类饮食史。耐人寻味的是,即便是进入定居社会的文明时代之后,无论中外,古人的食谱中都不乏“野味”存在。


在地中海世界,食物的选择范围有着诸多限制,其中最主要的是各种宗教的约束。


诚然,犹太人与基督徒尊奉的《圣经(旧约)》在《创世纪》里确实说了“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


但实际上,《圣经》又对食物(肉食)来源做了严格规定,比如“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们都当以为可憎”,这就是说各种两栖、爬行动物(蛙、娃娃鱼)都是不能吃的;


“凡在海里、河里,并一切水里游动的活物,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这样一来,吃甲鱼、螃蟹似乎也成了上帝所不赞许的事情。


《圣经》里不允许吃的娃娃鱼

所以,当13世纪的马可·波罗来到中国的时候,他愕然发现自己熟悉的各种宗教饮食忌讳在这里荡然无存。


他在著名的《游记》里记载,在昆明,人们蘸着蒜汁吃生肉,还吃蛇——甚至是毒蛇。在杭州,“人们什么肉都吃,包括狗肉、野兽肉和各种动物肉的”。在福州,“你要知道,当地人什么样的野兽肉都吃……”


下一个世纪的阿拉伯旅行家,摩洛哥人伊本·白图泰同样注意到,“中国的异教徒不仅吃犬豕之肉,而且还在市场上出售。”


不过话说回来,虽然近代来华的欧洲人众口铄金“中国人逮到什么就吃什么,似乎自然界的生物没有这个民族不吃的”;“中国人在选择食物方面也许是最少讲究的……”。


但就对“野味”的嗜好而言,中世纪欧洲人也不遑多让。


比如,在流传至今的一份中世纪英格兰约克郡为内维尔大主教就职而举行的著名宴会的菜单上, 六千名宾客吃掉了6头野牛、400只天鹅、104只孔雀。 此外还有500多头牡鹿、雄鹿、狍子,1500个热鹿肉饼、608条狗鱼和鳊鱼,12只海豚和鼠海豚……



02

中国文献中的“重口味”


在中国的文献中,关于“野味”的记载同样史不绝书。


五岭之南,气候温暖,动物资源十分丰富。唐宪宗元和十四年(819年),韩愈因谏迎佛骨被贬潮州,着实被当地的饮食风俗吓了一跳,他在《初南食贻元十八协律》就一口气例举了鲎、蚝、蛤等几十种令他“莫不可叹惊”的食材。


宋代的周去非《岭外代答》更是总结,“深广及溪峒人,不问鸟兽蛇虫,无不食之”。晚唐五代人刘恂所撰的《岭表录异》同样记录了当时岭南地区的一大堆野味食材:鸟类有越王鸟、猫头鹰、鹧鸪;虫类有蛇、蜈蚣、蚂蚁……


其中最有名的当然还算是“蛇馔”。这种野味的名气是如此之大,以至于鲁迅先生说过,“或者他是广东人,想吃蛇肉。”也就是说,蛇肉已经成为广东菜的一大特色。


晚至清代,根据《粤西丛载》的记载,对于当时岭南的“俚民”而言,蛇就是他们普通人家的平常食物,烹制蛇类食品的本领是他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技能,如同以面食为主的北方人必须会擀面、做馒头一样。故而,他们用“若修治水蛇黄鳝,即一条必胜一条矣”而不是“裁袍补”来夸耀姑娘的能干。


蛇肉


从岭南往北便来到以“饭稻羹鱼”著称的长江流域。早在春秋时代,《楚辞·天问》就记载楚人食用蜗牛。尽管今天随着法国大餐的流行蜗牛已经显得不是一种另类的食材,但在两汉时期,这种食俗仍旧被目为异常,所谓“楚越多异食,蛮荒之民,有以山虫为食者,尤喜食蜗”。


至于另一种爬虫蜈蚣(俗称“百脚”),根据《清稗类钞》里的记载,清代道光(1821-1850年)之前,青浦县(今属上海市)有位仁兄就嗜好吃蜈蚣,将其“去其手足与皮”之后“复杀鸡”一起煮之,据说蜈蚣尝起来有类似牛肉或者大虾的味道,只不过大多数人(尤其是女士)实在是望之生畏不敢尝试吧。


蒜香焗蜗牛

再往北去。“熊掌”、“豹胎”是早已闻名中原的美味。


三国年间“七步成诗”的曹植在乐府诗就赞美过“鲂䐪熊掌,豹胎龟肠”。清代的袁枚在《随园诗话》里更说,“熊掌、豹胎,食之至珍贵者也”。熊掌的美味,令得孟子宁愿舍鱼不食。


至于豹胎(金钱豹的胎盘),《韩非子》里也有记载,看到纣王开始使用象牙筷子,商朝的重臣箕子就感到害怕,“象箸”自然不能配普通的食物,必然要“豹胎”这样的极品美食才行。如此奢侈无度,是亡国的兆头。


电影《满汉全席》中的熊掌“一掌乾坤”

至于“逐水草而居”的北方游牧民族,餐桌上更是从不缺乏野味。他们发现黄羊(蒙古羚)肉味可口,远胜畜牧之羊之后,开始大规模猎食。


元明清三朝代定都于北京,从北疆索贡黄羊形成了惯例。几百年来,珍美的黄羊肉始终在皇家御膳中占有一席之尊,就是驻京的大臣和士兵们也经常能够分一杯羹。


明人余继登在《典故纪闻》记载,每年“冬至后,殿前将军甲士赐黄羊、野难、野猪、鹿脯”。那位大吃货袁枚到达北京后,就为吃到“味绝伦”的黄羊肉而大为满意,感觉是沾了皇帝的光(“余沥还沾圣主春”)。


黄羊


有趣的是,野味不但可以当主菜,还可以做调味品。宋代的洪皓在《松漠纪闻》里就说,北方缺乏生姜,每两价格高达一千二百。因此非常珍视,只有贵宾作客时才切数丝放在碟中,以为珍品。


作为替代做法,契丹人只能拿出兔子的肝生切,用鹿舌酱拌着吃。这两种野味的口味固重,滋味如何倒也不难想见……


03

为什么要吃野味?


古人餐桌上出现如此之多的野味,可以理解。毕竟,“菇毛饮血”的时代,人本就是靠猎取野生动物为食的,当时吃的自然都是野味(当然,早期人类也是野生动物口中的“野味”)。


另外,一些地方生产落后,生活条件艰苦,需要以野味弥补蛋白质摄入不足,自然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生活在极地的因纽特人至今仍然被允许捕杀鲸鱼,也是因为如果失去了这种“野味”,他们自身的生存都是一个问题。


但在古人成功地驯化了一部分动物(“家畜”)作为蛋白质和脂肪的主要来源后,从道理上讲,似乎没有必要再大规模地猎杀野生动物以为口腹之需了。


然而到今天,不少酒楼、饭店,依旧兼营烹炖昂贵的野味菜谱。


为什么吃野味? 消费心理中的“从众心理”作怪是一大因素,为的是各种炫富、攀比等。 再往深究,还要追溯到对旧时“药补不如食补”思想的误读。


旧时有很多当时看来较为严谨的科学著作有关于“食补”的记载。


例如1986年6月第1版的《中药大辞典》中有记载虎肉、狐肉、狗肉、狼肉、豹肉、豺肉、狸肉、蛇肉、骆驼肉、海豚、河豚、海狗、海豹、黄羊、麂肉、巨蜥、蜘蛛、獐肉、鳖肉、獾肉等家禽家畜和野生动物资源,并按照中医药食疗学原理,分别就以上资源的成分、性味、归经、功用主治、用法与用量、医家论述等内容均作了较详细的诠释。



图片来自:shutterstock@Signature Message


现代社会仍然在继承这种食补观点,但架不住信息交流之间的不对称,以及各类商家的有意无意的误读引导,长期以来导致人们渐渐形成了“吃什么补什么”的误区。


许多人不光认为野生动物是一种难得的美味,还强烈相信它们对人体有重要的滋补功能,陷于一种迷之自信、不可自拔的状态。


与此同时,还有一些人对“野生动物”四个字进行望文生义恶意解读。看到“野生”俩字就想到“天然”,公然宣称“野味都是天然绿色食品,无毒无公害,一吃治百病”。


国家卫生部曾经严肃指出: “野生动物不是绿色食品。 ”同时,野生动物在大自然环境中生存和繁衍过程中,也存在生老病死,也会感染一些形形色色的疾病,而这些疾病,人类对其未必有免疫力。


04

来自李时珍的警告


实际上,就人体自身健康而言,“野味”的负面影响,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里早就总结了一大堆不能吃的“野味”:


孔雀肉味咸、凉、有小毒,人食其肉者,自后服药必“不效”(有趣的是最近日本冲绳推出了“孔雀料理”);


鸳鸯虽然好看,但跟孔雀一样“肉味咸、凉、有小毒”,更可怕是食后头疼、可以变成终生疾病;


野马“肉味辛、苦、冷、有毒”,多吃会“生疮患痢”。


甚至古来一直受到推崇的熊肉,虽然没毒,李时珍也提醒,“有痼疾者不可食”,这句话本身,似乎就否定了民间所谓“吃啥补啥”的说法……


冲绳的孔雀料理


现代科学从另一个侧面揭示了食用“野味”的风险——疾病。


“埃博拉”病毒在中部非洲大爆发的起因,就是因为当代居民食用了附近森林里的灵长类动物;更不要说17年前大名鼎鼎的“野味”——果子狸。


纵然果子狸可以煲成汤,但比起“非典型肺炎”的危害,这样的“野味”恐怕还是敬而远之为妙。


毕竟,从营养角度看,野生动物和家养动物的差别微乎其微,食用珍稀野生动物,既不能益寿延年,也不能青春永驻。


无论古人对“野味”有过怎样的推崇,今时之人,理应有所取舍。



05

中国还有多少野味市场


目前,光明正大的野味市场数量依旧很少,但是华南海鲜市场告诉了我们,买野味不一定要去野味市场,海鲜市场也可以。


在地图中改为直接搜索“野味”,我们可以找到一个粗略的是谁在买野味的地图,下面密密麻麻的红点,几乎全是野味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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