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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送出工程建设模式逐渐清晰

南方能源观察  · 公众号  · 能源  · 2024-10-22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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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


近期,多个海上风电送出项目获得批复,由政府引导、投资主体集中建设送出工程成为一种新趋势。


2024年9月,中闽能源联合多家海上风电投资主体,成立了一家联营合资公司,负责长乐海域海上风电集中送出工程的建设和运营工作。广东省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了阳江三山岛五、六海上风电集中送出工程项目,该项目由中广核新能源与华电新能源共同建设。


随着海上风电开发走向深远海,送出工程的建设成本也水涨船高,阳江三山岛五、六海上风电项目的离岸距离分别为77公里、82公里,使用两回500千伏海缆,加上海上升压站、补偿站等设备,送出工程的动态投资达到38.6亿元。此外,如果各投资主体独立建设送出工程,很可能会切割海域资源,影响航运、海底通信光缆铺设等。


在平价阶段,发电企业希望实现降本增效,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能源主管部门也需要提高项目的投资吸引力,同时节约用海面积来降低对渔业、航运的不利影响。不过由于深远海送出工程投资较大,投资回报模式并不清晰,也没有可供借鉴的经验,这项工作的进展并不明显。


时至今日,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正在加快推进,解决海上风电送出工程建设难题变得尤为迫切。能源主管部门在推动海上风电送出工程集中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23年11月,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向福建投资集团出具《关于抓紧推动长乐外海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明确由福建投资集团牵头并控股成立合资公司,负责长乐外海送出工程的建设和运营。福建投资集团是福建省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也是中闽能源的控股股东。


在广东省汕头市,相关主管部门也明确了海上风电集中送出需要遵循“统一规划、海陆协同、有序建设、合理接入”的原则。2023年11月,汕头计划在潮阳区海门建设海上风电集中送出工程,建设规模达到600万千瓦,远期可扩展至800万千瓦,以200万千瓦为一个建设单元,每个建设单元包含一座陆上换流站、一座海上换流站以及500千伏直流海缆,总投资额约320亿。送出工程由汕头海上风电电力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该公司由华润电力新能源公司控股,北京京能集团、汕头市投资控股集团参股。


以合资公司的模式来建设运营海上风电送出工程,有利于降低项目投资风险,集约化建设也有利于节约用海资源和建设成本。长远来看,海上风电送出项目投产以后,海上风电场需要精细化运营,同时提高送出工程的利用效率,为海上风电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编辑 何诺书

审核 姜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