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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7年07月20日,总局发布关于26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13号),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安徽沪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生产的26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
北京美康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腾翔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仙鹤中药饮片加工厂
哈药集团世一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沪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亳州)饮片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齐仁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江西彭氏国药堂饮片有限公司
江西樟树葛玄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湖北辰美中药有限公司
湖北南星化工总厂中药饮片厂
湖南省松龄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海南寿南山参业有限公司
四川皓博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科伦天然药业有限公司
成都市益诚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26批次白矾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铵盐。
对上述不合格中药饮片,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在立案调查工作中,企业对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由当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生产销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情况通报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对不合格产品真实性异议的通报后,要立即立案调查,追溯产品来源。如确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的,由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生产企业从重处罚。
26批次不合格中药饮片名单
药品 品名 | 标示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 | 生产批号 | 检品来源 | 不合格 项目 | 检验 机构 | 备注 |
白矾 | 北京美康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50210001 | 北京同仁堂抚顺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开原分店 | [检查] (铵盐)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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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腾翔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14082002 | 惠农区广德仁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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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仙鹤中药饮片加工厂
| 140401 | 拉萨恒大医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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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世一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 | 1508033S | 黑龙江省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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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沪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131201 | 昌吉市新宝药业有限公司 | * |
150901 | * |
151101 | 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医药商场分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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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151103 | 哈尔滨福瑞邦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群力丽江店 | * |
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140301 | 西藏阜康医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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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亳州)饮片有限责任公司 | 401004818P | 汉川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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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02530 | 钟祥市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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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齐仁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20160101 | 河源市新特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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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菁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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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2 | 湘潭海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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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矾 | 江西彭氏国药堂饮片有限公司 | 16032103 | 江西天顺医药有限公司 | [检查] (铵盐)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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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樟树葛玄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20140905 | 漳州老瑞林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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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辰美中药有限公司 | 604101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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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南星化工总厂中药饮片厂 | 140403 | 通化劲峰老百姓大药房医药大厦中心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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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松龄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150301 | 岳阳市宝鑫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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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寿南山参业有限公司 | 1605101 | 海南寿南山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那大回生堂分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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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皓博药业有限公司 | 150601 | 林芝中区医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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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伦天然药业有限公司 | 150419a | 珙县巡场老百姓大药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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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 | 111021 | 巴中市中医院(巴中市巴州区人民医院) | * |
成都市益诚药业有限公司 | 141001 | 康仁堂大药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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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01 | 贵州鼎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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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701 | 成都市益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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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苗之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0710 | 贵州苗之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备注:标“*”的药品为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