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代(之四)
133、2006年,陕西邱兴华特大杀人案
邱兴华(1959年1月1日—2006年12月28日),男,汉族,初中文化,陕西省石泉县农民,租住汉中市佛坪县大河坝乡五四村三组。2006年7月14日晚,邱兴华因与道观管理人员发生矛盾,趁道观内管理人员和香客熟睡之机,持斧头、弯刀,将陕西汉阴县铁瓦殿内熊万成、工作人员和香客等10人杀死,其中6人是道观人员,4人为香客,9男1女,最大的63岁,最小的12岁。更让人胆寒的是,道观住持熊万成的心被剖出,切成丝下锅炒熟放在一个盘子里,里面还有他一个眼珠。7月31日上午,邱兴华窜至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万福店农场魏岗村村民魏义凯家,以帮魏义凯家补盆子和合伙做干鱼生意为名,骗取魏的信任。当天吃完晚饭后趁其家人休息之机,用斧头和弯刀向魏义凯、魏妻徐开秀、魏之女魏金梅的头部连砍数刀,将三人砍伤后,抢得现金1302元。魏义凯因抢救无效,于9月9日死亡,徐开秀、魏金梅经鉴定系重伤。
社会影响:6星;凶残程度:8星;受害人数:5星。
134、2006年,吉林通化抑郁杀手石悦军案
吉林省柳河县柳南乡个体屠宰户石悦军,在屠宰、卖肉过程中与多人产生矛盾,2006年9月24日凌晨先后将通化县二密镇村民王某一家4口杀害在家中,正当警方对此案展开侦查的同时,从柳河县柳南乡、通化县二密镇、柳河县三源浦镇又有3人遇害,重伤4人。在警方追捕过程中,又连连杀人,6天内连杀13人。
社会影响:6星;凶残程度:7星;受害人数:5星。
135、2006年,广东河源杀人恶魔张友添案
家住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蓝口镇培群村,被捕时38岁,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的农民张友添,以摩托车搭客为名,抢劫、强奸,杀人灭口,在从2003年10月29日至2006年1月28日,短短的两年3个月时间里,自已一人单独作案9宗杀死10人,酿成10尸11命惨案,妻子亦被其杀害。被张友添杀害的10个人当中,有9人是女性,她们之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7岁,年龄最大的40岁。张友添作案手段特别残忍,其行为堪称变态。张友添杀人后,总是变着花样对女性受害者尸体百般猥亵。法医勘查时发现,被张友添杀害后的女性,尸体总是残缺不全,有的被砸烂头颅、有的被割掉了阴唇、有的下身被插入长长的树枝、木棍或长柄螺丝刀,受害人的死状令人惨不忍睹。
社会影响:6星;凶残程度:10星;受害人数:5星。
136、2006年,温州“4·28”特大纵火案
温州龙湾区海城街道奥吉卫具有限公司王业富(安徽人,1974年生)为复仇,2006年4月28日5时许在宿舍纵火,造成10人死亡,8人受伤。除简短的警方破案通报,本案未见后续新闻报道。
社会影响:5星;凶残程度:5星;受害人数:5星。
137、2006年,河南“三班仆人”邪教杀人案
“三班仆人派”又称“真理教会”,是徐文库(男,又名徐双富,化名徐圣光、徐孟生、程谋子等,河南南召人,1946年6月出生,高小文化,受家庭影响自幼信基督教)伙同李毛兴(男,1951年出生,河南舞钢人,1984年与徐文库结识后开始信教)于1988年初开始创立的。两人打着基督教“真理教会”的旗号进行传教,自称“神的仆人”和“基督的肉身”。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徐文库和李毛兴建立“三班仆人派”,尔后大量信徒加入,逐步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1999年以后,“三班仆人派”信徒流失严重,有些信徒转而投身“东方闪电派”。为了争夺信徒,2002-2006年,“三班仆人派”展开了一系列针对“东方闪电派”的报复行动。徐文库和李毛兴和其他信徒作案16起,杀死21人。
社会影响:6星;凶残程度:6星;受害人数:6星。
138、2007年,重庆万盛区客车纵火案
10月2日17时15分左右,重庆冠忠公司万盛分公司的一辆大客车从万盛开往重庆,车上载客38人(包括司机)。当行驶到綦万高速公路綦江境内的三角段时,客车前排突然起火燃烧,火势很猛。据事故现场救灾指挥人员介绍,初步统计,除11人逃生外,有27人遇难。后查明,死者中男性乘客肖永华(50岁,系冠忠公司万盛分公司副经理)与其妻张小亚(38岁,万盛人)因家庭纠纷并被单位停职,由此对单位产生不满,实施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导致惨剧的发生。
社会影响:6星;凶残程度:6星;受害人数:7星。
139、2007年,承德“11·14”歌厅纵火案
承德县上谷乡上谷村农民姜大永,在承德县下板城镇歌都歌厅当服务生期间,因搞卫生等事经常遭到歌厅管理人员郑新婷的训斥而感到十分不满。2007年11月14日凌晨1时许,郑新婷给姜大永开工资后又训斥姜大永乱花钱。姜大永在休息时回想郑新婷经常训斥自己,便想将歌厅吧台内的电脑主机烧毁,以报复郑。当日凌晨4时许,姜大永用吸管从停放在歌厅的摩托车油箱内吸出少半矿泉水瓶汽油,而后将汽油倒在吧台内侧地上的海绵垫上,用打火机点燃餐巾纸并将餐巾纸扔到海绵垫上引燃吧台,引起火灾,致使居住在歌厅内的佟月鑫、任永波等11人死亡。
社会影响:5星;凶残程度:5星;受害人数:5星。
140、2007年,浙江台州黄岩“2·4”特大纵火案
刘卫雄2004年9月和妻子宋某从湖南临湘老家来到黄岩打工,2006年6月因店面转让纠纷,与服装店店主陈某和鲍丽丽结怨,并一直怀恨在心。2007年2月4日凌晨1时17分许,刘卫雄来到服装店门口,将松香水沿卷帘门门槛倒进店里,再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面巾纸引燃松香水,后骑车逃离现场。据统计,此次大火烧毁服装店所在的整幢房屋,造成17人死亡,5人轻伤,1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17名死者为安徽、江西、重庆、湖南、四川和浙江乐清等地的外来人员,其中11名女性、4名成年男性、2名男小孩,刘卫雄有三个住在现场二楼的亲戚在此次大火中亦被烧死。
社会影响:6星;凶残程度:5星;受害人数:6星。
141、2008年,新疆喀什“八·四”袭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