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小布发布的
关于
减免用人单位社保费的推文
可谓是引起了激烈讨论
(回顾:
成都发布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
简单来说,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主要和
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有关
。
缴费基数越高,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越多,领取的养老金越高
。
单位缴费部分
(就是本次减免的那部分)
→养老保险统筹账户;
个人缴费部分
(就是每个月从你的工资里扣除的那部分)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用人单位享受社保费减免政策,减免的是单位缴纳进入社保统筹基金部分,与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无关,所以
不影响职工个人权益记录,不影响社保待遇计发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满15年及以上,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就可以领取养老待遇喽~
单位职工: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在生产、经营、服务岗位上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
在
2011年7月1日之前
(社保法实施前)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满15年后领取养老金;
在
2011年7月1日之后
(社保法实施后)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应继续按月缴费满15年后领取养老金。
小伙伴们,还有啥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