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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张志铭:党规与国法关系的法理逻辑

法学学术前沿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4-07 00:00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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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规与国法的关系

张志铭 教授


张志铭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二级教授、法学院基础法学教研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兼任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

本文系张志铭教授在其朋友圈发表的题为“一点思考”的动态。党规与国法关系问题是当下中国政治实践中一个棘手的问题,离不开学术界对此问题的理论和智识贡献,兹事体大。法学学术前沿经授权特此转发张志铭教授的这段建设性意见,以供学界讨论。欢迎大家文末留言、理性探讨、深度交流。欢迎转发本文!




党规与国法的关系,是当今中国政治和法治发展遭遇的大问题,随着监察体制这一 “事关全局” 的 “重大政治改革” 的试点推行,这方面的理念更新和认识统一,尤显迫切。


流行的说法是, 党规严于国法,国法高于党规 我建议的提法是: 党规协同国法,国法高于党规


作为执政党,依法执政要求党规不能违反宪法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国法由此构成党规的底线;要求一切针对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的行为所提出的进一步要求,都应该属于法律许可的自由空间。


党领导制定法律,也带头遵守法律。


在更广泛的意义上说,建立法治国家,达致现代国家和社会生活的良善充分的法秩序, 需要强调宪法和法律的至上权威,也需要党规、道德、习惯等各种规范形态的协力


共产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要求从革命思维向法治思维的转变,将自己的言行,置身于国家和法律之内。


立足于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实现不同规范形态的协同整合,是依法执政、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在法理逻辑上,舍此则无他理。


(图片来自网络)


本文学术引用规范建议:

" 张志铭:《党规与国法关系的法理逻辑》,载“法学学术前沿”微信公众号,2017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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