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一顿饭,
究竟该不该吃,
从去年讨论到今年?
到底是啥饭呢?
对!就是杀猪饭!
在云南大理,甚至在中国农村许多地方,过年期间有这么一个民俗——吃杀猪饭!
你别说,这可是不少地方一年中最热闹、最喜气的时节。各家挑选一个好日子,把养了一年的猪宰了,摆下丰盛的宴席,邀请亲朋好友来到自家亮堂堂的小院里,热热闹闹地吃上一顿丰盛的杀猪饭,辞旧迎新。
稍等!
镜头拉近!
咦?
在这么热闹的场面中有一些特殊的身影,
党员干部!
不少纪检人员在调查中发现,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狠纠“四风”力度的加大,不少党员干部转移了“大吃大喝”的战场,从城市转移到农村,打着“走基层联系群众”的名义大吃所谓的“杀猪饭”。
这不,为了刹住这股风,2016年1月,云南大理出台了规定“禁止党员干部违规吃‘杀猪饭’”。这规定一出,可引发了不小的讨论!
有人认为,吃杀猪饭是民俗,现在纪委连民俗都要干涉,管的太多!
也有人认为,与百姓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喝酒的那是好干部!总比在酒店大吃大喝的强!
甚至还有人哼起童谣:“老虎没打着,打到小松鼠。”
那么,党员干部到底能不能吃这顿饭呢?这个规定到底是否合理呢?
该规定执行一年后,2017年2月,《中国纪检监察报》发文《“杀猪饭”背后的作风之变》,强力回应:这顿饭不该吃!“杀猪饭”暗藏着不良风气,影响当地的党风、政风、民风!
说白了,在农村吃“杀猪饭”只是少数党员干部的幌子,本质上和在酒店、在会所行大吃大喝之实是一样的。
《中国纪检监察报》指出,党员干部违规吃“杀猪饭”有五害:
——暗藏“四风”。有一些党员干部心怀侥幸,认为不准吃请了,就挖空心思规避纪律监督约束。他们从城市跑到农村,借“杀猪饭”的名义违规吃请。有党员干部坦言:“虽然只是‘蹭饭吃’,可吃了人家的嘴短呀!”
——分散工作精力。有基层的党员干部说:“以往,从进入腊月开始就有吃不完的‘杀猪饭’。今天这家,明天那家。”“还有的风俗是这样,爹请爹的客,妈请妈的客,儿请儿的客,杀一头猪要三番五次地请,请完客一头猪的肉也就没剩多少了。”
——攀比成风。比如,同一个村的人,有的家请到村支书吃“杀猪饭”,另一家则要请到乡镇上的领导;你家请五桌,我家就请六、七桌。攀比中,败坏了社会风气。
——借名收受钱礼。用一村民的话说:“村支书请你吃‘杀猪饭’,能空着手去吗?”还有的说:“请我们去吃,先介绍自己的老母亲,你不提点东西,好意思嘛?”一来二去,吃“杀猪饭”成了送礼、收礼的代名词。
——造成不良影响。大部分“杀猪饭”都是在农村,因为农村道路狭窄,来吃饭的人又多是城里人。不一会儿,车辆就把村里的道路堵住了,村里的拖拉机、摩托车进出都不方便,这种吃喝现象在农村造成不良影响。
好啦!
听了权威声音,
是不是看清了这些“杀猪饭”的庐山面目了呢?
在哪儿吃?两个地方“去不得”:不对外经营的私人会所不行,求你办事的私人老板家宴也不行;
跟谁吃?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参加,有管理服务对象参加的也不行;
吃什么?一般大众消费可以有,豪华餐饮、奢侈浪费不可行。
谁买单?公款的肯定不行,企业老板买单也得斟酌,特别是职权管辖范围内的,绝不能有!
正常吃饭也得问问,不良影响有没有?豪饮烂醉、酒后滋事、酒后驾车和赌博,这些错误行为甚至违法行为必须远离。
温馨提醒:现在有很多变种违反“四风”饭局哦,党员干部要看破本质哦~~
1.不准参加公务宴请
2.不准上下级之间搞相互吃请
3.不准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
4.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吃请
5.不准接受异地接待
6.不准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
7.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
8.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
9.不准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
10.不准参加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
11.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1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
13.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
14.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
15.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吃喝
16.不准参加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的吃请
17.不准参加同学会、老乡会等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
18.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
19.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
20.不准参加其他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吃请
欢迎关注“反腐前沿”
长按“反腐前沿”二维码,关注“反腐前沿”,了解最新反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