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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过年回家,又要面临被父母逼婚。。。

恩典365  · 公众号  · 基督教  · 2019-02-01 20:00

正文

文 | 沙玉

父母逼婚,我想大多数过了二十岁的单身男女都难逃此劫,不然“租女友 回家过年”又怎会成为一件社会上普遍而又流行的事情?

这种现象揭示了许多年轻人的惧怕与无奈,他们一方面惧怕进入婚姻,而且很难找到“合适”的对象,一方面又要频频面对父母猛烈的逼婚攻势。

就让我们来谈谈逼婚吧。

逼婚文化


众所周知,古代和近代中国的文化都认为婚姻是基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子女们对自己的婚姻没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虽有少数例外,但终究只是例外,儒家文化的影响仍然深入中国人的骨髓。

基督徒与文化


身为基督徒,我们应当觉悟到基督已经救我们脱离了文化中负面影响的窠臼,按照清教徒的说法,基督徒是“入世而出世”的。我们也应当如巴文克 (Herman Bavinck) 所主张的,把世俗文化“占有”、“过滤”,取而代之的是合乎《圣经》的本地文化。

因此,我们不应当向儒家的操纵文化和与之一脉相承的逼婚文化妥协,反而应该脱离、批判它,要记住基督徒拥有自己的文化,就是福音文化。

不可“惹儿女的气”


《圣经》已经提供了基督徒应有的婚姻文化。《圣经》教导父母们不可“惹儿女的气” (西三21) ,当子女长大的时候,父母就应该帮助他们学会独立,而非控制他们 (创二24) ,他们需要对自己的行为、婚姻付上责任和代价,他们有自己选择的权利。

当然这里决不是否定父母们关爱孩子的心情,只是还要考虑到关爱的方法是否合乎《圣经》的问题;这里也不是主张子女有绝对自主、可以不尊重父母的权利,而是说子女已经长大成人,他们必须优先独立向神负责,其次才是父母,父母不能替代子女向神负责任。

父母在儿女婚姻中的角色是指导者、辅助者、代祷者,而非责任和做选择的替代者。笔者在这里呼吁基督徒父母们:千万不要成为子女们的“婚姻杀手”!

《圣经》· 婚姻之光


理想的情况是:父母在子女青春期或之前就本着《圣经》教导他们未来要如何面对婚姻,教导他们《圣经》对婚姻的看法和要求是什么、合乎《圣经》的择偶的必要条件是什么,以及如何择偶、婚后如何经营家庭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们应当尊重、耐心聆听父母的教导的劝告,并在父母的督导、祈祷、祝福中择偶并进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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