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前,在深圳市博奥特科技有限公司上班的张女士代表公司参加一个答谢会,答谢会上她中了3000元现金。张女士就表示,因为自己不愿意将奖金上交,公司以此为由将她辞退。究竟有没有这回事呢?
张女士介绍,2016年12月29日,公司业务经理,邀请她和其他两位同事,代表公司出席星河物业客户答谢会,期间张小姐抽奖中了一等奖3000元现金。
张小姐说,事后,行政经理和业务经理和她说过3000元奖金的事,但她并没有退还。1月3日,博奥特公司行政部给张女士发了一封辞退邮件。邮件声称,参加答谢会而获得的一等奖3000元属于公司公有财产,应该上缴,不得占为己有。公司方面认为,张女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的“忌损公肥私”一条,决定1月3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邮件还指出,公司将保留追究张女士非法占有公司财产法律责任的权力。对于因为不上交奖金就被公司辞退,张女士觉得很气愤,而且她还称公司没有结清她的工资,因此申请了劳动仲裁。对于奖金的归属,张女士的代表律师就认为,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一项福利。
张女士的代表律师认为,公司事前没有规章制度列明员工外出活动中奖应该将奖金上缴公司,企业不能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对此,深圳博奥特公司就回应称,张女士作为一名试用期的员工,是因为奖金归属和公司发生分歧,自己主动申请离职的。
深圳博奥特公司表示,行政经理黄女士未经请示,自作主张发送辞退邮件给张女士,程序上有所瑕疵,目前已经撤回该邮件,并要求张女士回到公司正常上班。但是张女士第一时间对邮件进行截图,并到劳动部门进行仲裁,从此不再上班,也没来办理离职手续。
关于3000元抽奖奖金的归属,深圳博奥特公司就认为是在职务行为中获得的,应该上交公司。
对此,记者也向客户答谢会的主办方进行了解情况。
关于代表公司参加年会中奖,是否需要上交公司一事,在周边的工薪阶层里面也都引起了讨论。目前,张女士的仲裁已经得到受理,坂田街道劳动部门正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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