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
有个让妈妈都犯愁的问题!
教育部门规定:
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儿童可以上小学,
出生日期晚一天都不行!
因此,妈妈们最怕生到
处女座
宝宝
(出生于8月23日到9月22日)
,
甚至有的赶在9月1号前剖腹产,
就怕宝宝晚上学一年。
前一阵教育部新规
让不少人都在期待落实到地方!
山东的落地终于来了!
↓
山东小学生入学日不再限于8月31日!
具体各市定!
7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适龄儿童年满六周岁应当接受义务教育。
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全省不作统一规定,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及学龄人口变化、教育供给等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小学,初中——————
根据《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小学一律免试就近入学,初中实行对口划片招生
。各地要科学划定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严格按照学区进行招生,有条件的可实行弹性学区或多校划片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政策由设区市统筹制定,跨市、县(市、区)招生的民办学校,应在新生报到后2周内将招生结果报送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
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不得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
适龄儿童年满六周岁应当接受义务教育,
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全省不作统一规定
,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及学龄人口变化、教育供给等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同时,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
不得以在家学习、接受“私塾”“读经班”等培训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暂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8月31日前须年满6周岁才能入学”
的规定从何而来?
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的有关规定,在《义务教育法》里早有规定。但具体到“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的说法,还是较为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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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年施行,2015年修订)
凡是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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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根据《义务教育法》制定,1992年实施)
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