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州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9人,公开考核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理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有关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招聘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的,请于报名前在工作时间内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表)。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个别岗位招聘条件可能会有细微调整,因此请各位报考人员于2024年1月10日下载最新的招聘岗位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
2.
一本批次录取的急需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
;
3.
音乐与舞蹈学类、体育学类、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主持方向)专业普通招生计划本科毕业生
;
4.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一般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硕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州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州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
5.2020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取消录用资格以及被认定在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6.2024年1月11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7.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10.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11.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12.吸毒人员;
1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