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地理标志有三个分支: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接上一篇
✍
聊一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请
,继续
聊一聊地理标志商标的申请
。
地理标志商标,说到底是个商标,我们回归到《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上去看看商标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
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的
地理标志
,可以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
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
也就是说,
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申请商标注册,就成为了地理标志商标。
“商标” 和 “地理标志” 交汇之处,就在于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先上一张图,厘清一下 “商标” 和 “地理标志” 的联系:
注:前面的
✍不在专利分类表中的“专利”们
和 ✍
商标申请流程
,主要应用于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跟地理标志则没有直接的关系。
于是,咱们把
集体商标
和
证明商标
搞搞明白: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集体商标与商品和服务商标不同的是:
它只能由多个企业或者个人组成的某一组织申请,并且由组织中的成员共同拥有和使用。如果不是该组织的成员,就不能使用该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的特征就是 “共有” 和 “共用”
。
比如,有名的“沙县小吃”——蒸饺和馄饨都很好吃有木有!在商标局查到沙县小吃的集体商标信息,其申请人是“沙县小吃同业公会”,这个申请人名称一看就相当的“集体”。只有加入了“沙县小吃同业公会”,才能使用这个商标。
办理集体商标的申请有三种途径:
①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
(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
②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
③网上申请系统。
当然了,酱油君还是觉得,都9102年了,网上申请最方便咯。
申请集体商标的流程,可以参考✍
商标申请流程
,也是:
申请前查询
→
准备申请书件并提交申请
→
审查
→
审定及注册公告
。申请一般集体商标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① 《商标注册申请书》,其中申请种类选择集体商标。
② 集体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
③ 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包括: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使用集体商标的集体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集体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的品质;使用集体商标的手续;集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注册人对使用该集体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④ 集体成员名单
(含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
。
⑤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有经办人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⑥ 如申请注册的集体商标是人物肖像,应当予以说明,并附送肖像权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包括作为商标图样申请的肖像人肖像。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证明商标也是由组织注册的,但与集体商标不同的是,
这个注册组织具有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的监督能力
。另外与集体商标不同的是,
证明商标需要由注册组织以外的其他人使用,这个组织自身不能使用
。只要注册组织以外的某一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特定的品质,并且在注册组织处履行了规定的手续,就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
比如,我们经常在食品包装上看到的“绿色食品”商标。这个商标的申请人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如果某企业的产品到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进行检测,并且接受其监督,履行认证手续后,才可以在产品上打上“绿色食品”的商标。当然,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作为农业农村部下属单位,它本身不生产和销售绿色食品、也不能使用“绿色食品”的证明商标。
办理证明商标的申请途径和流程,与集体商标基本一样。办理证明商标申请所需的材料如下:
① 《商标注册申请书》,其中申请种类选择证明商标。
② 证明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
③ 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包括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意义或目的;该证明商标证明的商品的特定品质;使用该商标的条件;使用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注册人对使用该证明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④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有经办人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⑤ 如申请注册的证明商标是人物肖像,应当予以说明,并附送肖像权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包括作为商标图样申请的肖像人肖像。
无论是集体商标还是证明商标,商标的有效期均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需要在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
在申请人将
待注册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地理标志材料提交申请时,还需要提交以下6种材料
:
① 申请人被授权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一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
② 该地理标志应用的商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
(比如:县志、农业志、产品志、年鉴、教科书、正规公开出版的书籍、国家级专业期刊、古籍等)
,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③ 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
(比如:县志、农业志、产品志、年鉴、教科书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或者是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
。
④ 地理标志应用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当地自然因素、人文因素关系的说明。
⑤ 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