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ger教授讲的非常好,我赞成。社会服务领域PPP与基础设施PPP不一样,基础设施PPP更注重融资建设,后面有一个有序的收费和消费者买单就可以了。
但是,社会服务领域PPP重在培养轻资产的经营机构和长期的服务供给。
社会服务是什么?英国给出了非常简单的定义就是,当前60%以上居民都需要服务,这里主要包括基础教育、基本医疗、老年失能护理等,伴随人口老龄化这类需求在不断加大,但中底层人群购买力严重不足,这与基础设施PPP不同。如果是基础设施投资者,他蹲在马路旁边看看车流量,如果流量充足他就敢投资,如果像早年的越南人挑着扁担过马路,他肯定不投资,之前听世行专家就是这样讲的。社会服务领域恰恰是挑着扁担的人最多,有效服务需求需要培养。
社会服务也含基础设施,即重资产;搞社会服务PPP需要一个载体,即社会企业。这个模型基于传统社会企业理论制作。
主要特征如下:第一,要坚持社会服务的公益目标,后面我会讲公益目标的运行机制,这不是简单的盈利还是非盈利的问题。第二,投入公共资源的目的是为了降低成本,引入民营资本是为了提高效率,如果政府投入还要议价,这些优势对中低收入人群即流失了;如果利润高于效率,民营资本就没有意义了。在社会服务PPP领域,低知识成本的服务可以非盈利,收支两条线;高知识成本的服务必须有盈余,不分配股东,但需要改善设备和补偿人力资本。上周去美国费城,我和当地大主教合了影,教区帮助政府做了很多服务。左边坐着是相对高端服务的CEO,他有7%的营利;右边是做低端服务的CEO,负责给穷孩子每天送一顿午餐,一天一顿营养餐,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把人头找对了,报上来,政府按照标准给一份午餐,收支两条线的操作,这是中国的“民非”。但是,康复护理,尤其是基本医疗服务,这里是高知识型的服务,医生天天在学习,设备在不断更新,没有盈余怎么发展?政府高投入、低效率,再加伴随腐败,这叫政府失灵;商业机构高效率,但应当追逐利润导致高成本,这叫市场失灵;
在银色经济时代必须走第三条道路,即公共资源与社会资本的合作,且要做到物有值,即社会合作。
为了追求物有值我们需要社会合作立法、需要社会契约精神、社会企业法,需要财务精算、风险分担、责任共担,以及对话平台、筛选机制、评估考评、退出机制等。
需要搭建一个信息共享操作平台。
在欧美国家教会起到重要作用,中国缺乏社会基础。可能在政府招标后才篡一个机构来投标,或者是大型国企充当了“社会资本”。这个课必须补上。
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并不是简单的民非还是盈利,需要这样一个完整的运行机制。
中国没有《卫生法》,深圳出台了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刚刚执行不到一年。要求公立医院90%业务做基本医疗服务,由医疗保险基金买单。社会办的医机构必须有50%基本医疗服务由医保买单,剩下50%可以做特需服务。医保支付政策、医生职称评定、房租水电价格对公立民营医院是一样的,都有财政补贴,但具体细节还有待逐步完善。只有土地划拨不一致。无论公立办医还是社会办医,必须在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安全性和可支付性这个铁三角的架构下生存(铁三角架构),有利于解决正三角需求和倒三角供给的矛盾。在近期医院院长论坛上听到这样的声音,搞医联体不是为了跑马圈地,别人都是跑马圈地我也得跑马圈地。从社区建起的医共体以一方居民健康管理为共同利益和共同责任,需要紧密型机构,医保按人头打包支付再加上效果评估的奖励。从大医院做起的医联体的责任在于解决疑难重症,联在疑难重病,可以病种或疾病组付费,在时间费用指数中考虑转诊的成本和价值,不需要紧密型机构,避免大医院制造虹吸效应。近来,有些地方医联体、医共体乱说,大医院乘机扩张,我们要看数据和走势,1-2年后只要对基层医疗成长有副作用,立即对他们说NO!医疗资源是有限的,政府主导就是做卫生规划和规制;完全由市场配给,很多人因病贫困乃至死亡,殃及两代人再区纠正这个不均衡的市场,这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政府介入加大了这个不均衡,要对政府和公立医院问责,不能任其失灵。
接下来是怎么样评估。我们越来越重视CMI值,服务的病种病组难度系度、还有低风险的死亡率,可以评价医生组和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