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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人才网V  · 公众号  · 大学生  · 2024-10-14 12:07

正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是一所由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益二类(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拟公开招聘人员4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要求详见下表: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义务;

3.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以《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下半年招聘计划(一)》(附件1)为准。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是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按照门类、类、具体专业进行设定。单位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接受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对应。专业的认定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高校人才网(www.gaoxiaojob.com);

3.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www.tzvcst.edu.cn,“人才引进”栏目)。

其中,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

本招聘公告全年实施,应聘者须提交真实详细的报名表(见附件)及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初始学历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科研成果、技能证书等能反映情况和证明水平的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邮箱[email protected](应聘电子邮件主题要注明“姓名+应聘岗位+高校人才网”)。【快捷投递: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跳转至网页→点击“立即申请/简历投递”→投递对应职位】


(三)考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引进待遇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还根据聘用人员的水平和层次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的待遇,具体见下表:




五、专业带头人认定标准




















专业带头人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级“海外工程师”;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师;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高层次人才。

(二)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艺术类硕士学位),且符合下列3项条件中的2项,特别突出和紧缺急需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1.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者主持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省级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

2.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教学资源库研发等专业建设第一负责人;

3.担任过国家级或省级示范重点专业(群)、省级优势、省级特色、重点专业主要负责人(相同级别的学科带头人亦可)。

(三)(境)外高层次人才要求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在权威期刊发表过论文(前3),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标志性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备上述当量科研业绩,可作为专业带头人引进。




六、相关事项说明




















1.工作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11日。其他资格要求取得时间(计算时间)截止资格复审前。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2.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3.参加考试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未在规定时间解除聘用关系的,视作放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中提供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5.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平台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七、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嘉木路288号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学校行政楼B408)。

邮编:318020

联系电话:0576-89188030,89188098(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联系人:颜老师,王老师


(二)监督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0576-89188053

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6-88511069



附件下载

附件3: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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