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长清,天风兰馨总经理、中国资产证券化研究院首席研究员、上海和逸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入库专家。
最近无外部增信的不动产资产证券化案例不断出现,一个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实物放在眼前,打一定折扣采取真实出售模式给优先级投资者较高的安全边际,夹层和次级投资者博取市场化收益,假设三年后对外转让退出优先级也能获得较高比例的本金保障,关键是合理估值、市场定价、安全边际和真实出售。
由于采取了股权过户模式在产品发行时投资者已经知道这个物业按份额属于自己了,其他债权人没有索取权和竞合性,权利和收益清楚了、价格市场化了,风险自然也就清晰可判断了,朴素一点,如果三年后本金没有通过其他方式退出,投资者通过管理人间接拥有一个有完整产权的物业,是卖还是协议受让可以商量来定,不用去关心融资方的其他债务和经营情况。
相比一个发行时锁定不了还款现金流的信用债,ABS通过资产隔离方式提前锁定现金流和标的价值,在无外部强增信的情况下也能控制风险,强主体和强资产应该分别是债券和ABS的特点,当然ABS与强主体也可结合以进一步降低成本。希望在债权资产证券化方面通过第三方服务商的引入也能实现类似效果。
所以无外部增信的证券化产品未必就风险高,反而有些项目因为隔离了资产、锁定了现金流而控制了风险,前者是债券思维,后者是ABS思维。美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发行的无主体增信的车贷ABS产品的利率低于其自身发行的债券,值得研究和思考。
文章来源:黄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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