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狮中国,中国区主席兼首席创意官
郑以萍在大中华区拥有超过26年的广告从业经验,曾任职于奥美广告,达美高,和恒美广告等著名4A广告公司。她所带领的团队为众多国际和本土品牌提供战略合作服务。
在商业管理方面,曾带领下阳狮中国从十大创意广告公司之一跃居榜单前三。
曾获“2009年中国广告业杰出女性奖”“2016中国4A年度人物”等。
当下,媒介环境出现两大极端走向:一方面,媒介碎片化继续加剧,更多的内容生产者和小型平台不断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优质内容体现出出色的流量聚拢能力,远远甩开其他竞争者,成为头部流量入口。
而消费者则被不断动荡的媒介趋势所裹挟,对于内容越来越挑剔的同时,对于硬性传播的广告内容也越来越免疫,选择性忽视和不信任情绪逐渐提升——品牌营销者正处在复杂和棘手的境地:如何在内容为王的时代影响消费者?如何在飞速裂变的时代持续夯实品牌影响力?如何提高营销效率?对于这些问题,本刊记者独家专访了阳狮中国区主席及创意执行官郑以萍,听听她对这个问题的详细解读。
随着客户沟通“战线”越来越长,内容营销已经成为很多企业市场标配。据美国内容营销学院&Hiten Shah&Econsultancy调查数据显示:88%的B2B公司都在使用内容营销;内容营销比传统营销节省了62%的费用,并带来3倍以上的效果;55%的B2B企业今年计划提高在内容营销上的预算。
就内容营销中的一个分支,植入广告而言,一项调查显示,31.1%的受访者对电视剧中的广告植入非常反感,表示广告植入影响观剧感;53.2%的受访者表示可以接受,认为毕竟创作者需要营利;7.3%的受访者表示完全不反感,认为寻找广告植入也是观剧乐趣之一;8.4%的受访者表示不好说。
既然超过半成的观众都表示接受广告植入,如果再招致铺天盖地的吐槽那可能就是植入方式太“蠢”了。这些“蠢”的植入方式正在目前热播的一些大剧中上演。拿处在水深火热中的电视剧《深夜食堂》来看,里面的广告植入基本都是极端的口播、特写、功能表现,最后将电视剧演变成CF(commercial film,电视广告),而不是剧情植入。
郑以萍提到,其实早期的植入广告远不是现在这样的情形。从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美国很多电影里面就有可口可乐贩卖机,或者百事可乐贩卖机的身影,《外星人ET》里面也有M&M's巧克力的植入,但是他们的广告植入很自然,不会引起观众的反感,有些植入的品牌甚至成为推动剧情发展的关键道具。
但在速食文化的今天,消费者的阅读时间越来越碎片化,一切都追求快速,内容植入也从精良的制作也沦为硬性广告植入。“品牌植入,最重要的还是要看跟品牌个性是否相关,‘宁缺毋滥’,跟品牌无关的剧情植入,只会伤害品牌,也影响了剧情,两败俱伤,得不偿失。”
反观当下,现在的植入广告被歪曲理解,广告主也不考虑自己的广告是否被受众很自然地接受。比如某些综艺节目,将品牌方的产品生硬地摆在嘉宾席上,到底广告影响到了多少受众,有待考量。
目前的植入广告,大到整个内容营销市场,从业者都太过于急功近利,以广告的内容披着剧情的外衣,让受众感觉吃到了苍蝇一样恶心。“导致目前的乱象,与当前内容营销产业成熟度不够有关。”
在郑以萍的眼里,一个可以称之为“内容营销”的品牌广告,必须具备三个要素。
首先,尊重内容。既然是内容营销,一定是以内容为主,编剧要忠诚地对待内容,品牌要与剧情内容相贴近。其实,从观众角度来说,他们还是能够接受与故事情节相结合的植入方式的,也只有与剧情内容相契合的品牌植入才能获得观众的认可。
第二,忠于内容。剧情与品牌广告植入之间的先后顺序不能颠倒,不能因为广告的需要更改剧情,而应该根据剧情的需要适时地植入品牌广告。
第三,顺应内容。广告植入不能打断内容,必须顺应内容的合理化发展,再润物细无声地植入品牌信息,才能引人入胜。
如果非要以品牌为主,剧情为辅,只有品牌自制广告内容,以微电影、短视频的方式讲述品牌的故事。早前,北美BMW委托Fallon广告公司推出The Hire系列广告时,由好莱坞知名导演Davd Fincher担任制片,并邀请了包括李安,Spike Lee, 吴宇森,王家卫,Guy Ritchie、Tony Scott等8位东西方知名导演指导,拍摄了每部约六到十分钟不等的总共八部网络广告短片。当时,该系列影片至今吸引了超过上十亿人次的网友观赏,堪称是汽车广告片之中的一大创举。
当然,没有什么可以阻挡营销者的创新。随着内容营销形式的不断升级,很多既有创意又不影响电视剧的广告形式被挖掘出来,也成为广告主对视频平台的最大期待。
smartplay moment作为一种广告创意形式,风光无俩。可口可乐为了推广台词瓶系列产品,联合《神盾局特工》班底,让剧中的角色来演绎广告,并将可口可乐包装纸上的台词巧妙地融入到1分钟的广告中。这样的广告不仅让消费者恍然又进入剧情中,而且创意的形式也让观众眼前一亮。
最近,创意“中插广告”也成为广告界的新宠,获得平台、广告主、观众的一致认可。创意中插广告与smart playsment不同的是,它出现在剧情中间,以“脑洞时间”、“轻松一刻”等提示词告诉受众,接下来是广告内容。而广告的主角为剧中演员,内容上与剧情相关联,在形式上具有中插广告的独立性。这种广告形式有助于和受众进行高度互动,对于品牌的塑造有很好的助力。
现今的电视剧,但凡稍带热度的IP便一定会“推销些东西”,但如何既能卖得好且又不让人生厌,其实考验着制作方、品牌主、观众三方的博弈和眼光。
广告是说服的艺术,用仅有的预算在有限的时间内打动消费者。目前营销市场上最大的困惑是:媒体分流严重,广告主不知道应该把预算投放在哪里。在营销市场上领先如P&G这样的国际品牌,也公开表明,当下的媒体太混乱,网络上的投入,没有有效的测量工具可以衡量ROI,希望平台及网络业可以致力于公开透明化。
营销的目的其实就是帮助品牌打动消费者的心,而内容营销最容易打动人心。但并不是简单的植入就能获得关注,与内容结合太生硬的营销方式,只会让原本想拿来娱乐观众的,最后被娱乐的是自己。营销还是应该与内容深度沟通,将品牌的精神和娱乐的传播方式紧密结合,将内容营销真正做成美誉度营销。
在媒体分流的当下,其实每个广告主都在寻找合适自己的方式。广告主都是聪明人,他们希望投放一个电视剧或者综艺节目的时候,能够带来更多周边效应,更多知名度,有时候,好感度比实际转化率更重要。品牌的每一次传播都应该是美誉度的累加,剑走偏锋、小众猎奇博眼球,不是塑造品牌价值的长期有效方式。
写在最后:
郑以萍认为,在深化品牌价值方面,内容营销扮演着很好的角色。在营销方式野蛮生长的当下,广告主应该自己尝试创作内容,扩大品牌内涵。影响观众观感的打断式营销虽然是很快很有效的方式,但也只能使用一两次,不然只会给受众留下没有内涵的品牌印象。而且,小众品牌更是不应该以如此粗暴的形式推广营销,要知道,受得起多大的赞美,就要经得起多大的诋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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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载于《数字营销》杂志2017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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