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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了,终于见到了女儿!

新疆高院  · 公众号  ·  · 2025-03-13 11:45

正文

“日思夜想了9年,这次我终于见到了孩子,感谢法院和妇联干部帮助我们解开‘心结’。”近期,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联合高昌区妇联成功执结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让分离9年的父女得以相见。



2012年,阿某与妻子木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并约定婚生女儿孜某由妻子木某抚养,丈夫阿某享有探望权。离婚后,双方各自组建新的家庭,男方前往大连经营餐馆生意。2016年起,女方以各种理由拒绝男方探望女儿。2021年男方将女方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定男方享有每月1天的探视权利,女方应予以配合。此后几年男方多次与女方沟通,却未能见到女儿。2025年,思女心切的阿某从大连返回吐鲁番市,和前妻沟通无果后,就探视权向高昌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本案的特殊性,若简单强制执行,不仅会加剧双方矛盾,还会伤害孩子心理健康。执行法官思索再三,决定从矛盾源头出发,打破僵局,于是在2月6日将双方当事人约至居住地村委会。同时,邀请妇联的干部共同参与执行。

“我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为什么不让我和孩子见面?”


“之前你把孩子烫伤,还长期在外地,孩子不愿意见你。”




刚见面,双方就争执起来。法官、妇联干部结合情理法耐心劝导:“于情,你们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父母双方的陪伴,任何一方都不能在孩子的记忆和情感中缺位。于理,你们的离异已经给孩子造成了伤害,孩子愿不愿意见自己的父亲,应该听从孩子自己的内心。于法,法律规定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之前法院给你们已经出具了调解书,对探望权进行了明确,不履行生效判决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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