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男子带孩子就诊时殴打护士致其短暂晕厥,还叫嚣自己是市政府领导。
当地警方介入调查称,涉事男子并非市领导。
1月2日15时许,西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目前的调查情况来看,涉事男子不是市领导。
经查:
该报警系患儿父亲陈某(男,47岁,某网络信息公司经理)因患儿皮试打针与护士郝某发生口角,继而推搡郝某。
后郝某选择报警。
事发后,医院报警。
目前,西安市经开区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
前述经开区公安分局的工作人员称,民警已对双方做了笔录,后续的调查结果将由市委宣传部统一答复。
华商报此前报道,2019年12月29日下午3时许,一名30多岁的男子带着孩子去长安医院急诊看病,想插队,被护士郝女士拒绝。
随后,轮到他的孩子做皮试时,孩子哭了。
男子认为郝女士在报复,殴打了郝女士后导致她出现短暂晕厥,被送往抢救室抢救。
在此期间,涉事男子自称是市政府的领导。
延伸阅读:国家立法管“医闹”
今天(28日)上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获得表决通过,将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它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内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
该法分为总则、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十章110条。
针对“医闹”事件屡禁不止,该法作出明确规定: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违反该法规定,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公民个人健康信息,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该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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