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
2025年3
月5日在北京召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于2025年3月4日下午3时在北京开幕,3月10日上午闭幕,会期6天。
今年两会
,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各党派关于知识产权提了什么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春光药装董事长毕春光:建议采取更有效措施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春光药装董事长毕春光拟提交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建议。毕春光认为,企业主要依靠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发展,知识产权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国当前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并不完善,仍面临诸多挑战。毕春光建议,应加快修订和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填补法律空白,增强法律的前瞻性和适应性。明确新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提高侵权成本。例如,对于恶意侵权行为,应加大赔偿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起到震慑作用。
(来源:证券时报网)
全国人大代表宋兆普:建议加大对丸、散、膏、丹等中医知识产权的保护
“让一些技能优秀、拥有绝活的民间中医拥有相应的法律地位,在丸、散、膏、丹的传承中,发挥独特的作用。”3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宋兆普告诉记者,此次参会,他提出了《关于重视丸、散、膏、丹保护与推广的建议》。
今年61岁的宋兆普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宋氏中医外科的第六代传承人,河南省中医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宋兆普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丸、散、膏、丹是几千年来医祖大儒传下来的文化瑰宝,是中医药文化核心的组成部分之一,它有用法简单,使用方便、价格便宜、疗效明显的特点,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有广泛的认知度。目前,由于缺乏法律的保护,没有推广渠道,丸、散、膏丹有被市场淘汰的危险。
宋兆普介绍,由于中医药传承的历史性,丸、散、膏、丹制作技能和方法,大部分掌握在民间中医手中,而这些民间中医大部分人不能通过现行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执业资格,从事丸、散、膏、丹生产和使用,就构成非法行医。没有执业资格的民间中医使用丸、散、膏、丹受众小,现实现况也就没有审批药号的必要,这就使一大批疗效好的丸、散、膏、丹,无法让更多的群众使用,不能在佑护群众健康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致使很多丸、散、膏、丹的传承人感到传统手艺带不来收益,学习传承积极性不高,濒临绝迹和失传。
宋兆普建议,尽快出台《传统中医保护促进法》,保护民间中医,让一些技能优秀、拥有绝活的民间中医拥有相应的法律地位,在丸、散、膏、丹的传承中,发挥独特的作用,不能让这一传统文化瑰宝失传、断代。在保证药品市场应有秩序的基础上,简化丸、散、膏、丹准入、生产、销售资格和审批备件,对一些在治疗常见病、特殊病症有显效疗效的,国家要组织人员进行挖掘和整理,形成国家的“拳头”品牌,集众家所长,共同开发占领国内外市场,形成百花齐放的局面。
宋兆普说,加大对丸、散、膏、丹知识产权的保护、收集和整理力度,保护好、传承好这一文化瑰宝,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健康服务。
(来源:上游新闻 记者:牛泰 通讯员:马占伟)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检、法、司应立足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营造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奥德集团科研开发中心主任齐玉祥建议,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质效,组建专业办案团队,以打促保,高效打击侵权行为,切实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做企业创新发展的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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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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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知乎创始人周源:全面清理网络盗版 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知乎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周源带来了多份建议,内容涉及推动科普资源优化配置、借鉴“枫桥经验”深化网络盗版综合治理以及推动文化建设事业费改革,助力互联网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多个方面。
其中,关于推动科普资源优化配置,周源提出,我国科普事业在信息化建设、公民科学素质提升、科普活动普及和科普场馆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依然存在资源配置结构性失衡突出、供给质量与需求存在代差、市场激励机制尚未健全等问题。
对此,周源建议,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应聚焦当前科普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难题,为推动我国科普事业再上新台阶、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周源还表示,网络盗版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顽疾,其根源在于利益驱动下的产业链化运作,以及现行治理体系中存在的取证难、维权慢、惩戒弱、意识薄等短板。
在提案中,周源建议借鉴“枫桥经验”中“依靠群众、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多元协作”的核心思想,构建以版权监管为主导、多平台协同共治、全社会参与的盗版治理体系。版权治理从政府向监管向社会多元共治升级,有利于发动最广泛的力量。
除此之外,周源还关注互联网广告以及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
在人工智能方面,他表示,知乎一直非常关注人工智能发展进程,也看好它在内容领域的价值潜力。“2023年大模型技术兴起时,很多人认为AI有可能颠覆内容行业,有这样的担心是正常的。但我始终认为,先进技术最终服务于人的需求。人工智能可以辅助创作,提高创作效率,但不能替代人类的创作。”
“我认为,未来两个东西会非常有价值,一个是体育竞技,真人在赛场上突破生理和物理极限;一个是真人创作的内容,读者希望看到人如何解决真实的问题。我觉得处理好AI与人这一对工具和目的的关系,会在人工智能时代有一个很好的发展。”周源说。
(来源:证券时报 记者:曹晨)
全国政协委员牛同栩:关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加强技术秘密保护
“民营经济在我国发挥着活跃经济、解决就业、提供税收、创新创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牛同栩多年来持续关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作为一名律师,牛同栩委员经常对民营企业开展充分调研。2025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今年也不例外,他从去年提出的“关于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原则及作用机制的提案”基础上,又在日常履职调研中,重点关注到民营企业要加强技术秘密保护。
他对记者说:“去年提出的‘关于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原则及作用机制的提案’,荣登2024年度全国政协年度好提案名单,今年的提案还是围绕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重点关注民营企业如何加强技术秘密保护。”
通过走访调研,与民营企业相关负责人沟通了解,牛同栩委员认为:“技术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与传统的知识产权有所区别,技术秘密的核心是有价值,但同时也有不公开的特点。如一旦被知悉并传播,就失去价值。一次失密、窃密,对于技术秘密,将产生严重的后果。”
为此,从实际出发,牛同栩委员表示,现实中恶意窃取、侵害损害技术秘密载体、泄露技术秘密等情况时有发生,对从事科技创新、投入大量资源与试错成本的企业,造成很大伤害。
“随着网络技术、摄录等技术发展与普及,对于防范技术秘密泄露的难度在不断加大。”牛同栩委员说。对此,他提出三条切实建议。
从立法与法律实施部门来讲,进一步明确对技术秘密的法律保护及侵害技术秘密的法律责任,具备条件时形成技术秘密专门立法,对技术秘密的权益人起到提示作用,对于可能接触技术秘密的人,起到警示作用。
加强和完善有利于创新者的技术秘密执法司法措施。技术秘密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隐性资产,侵权纠纷审理,如审理周期过长,可能导致秘密泄露范围扩大,企业遭受二次伤害,加强司法保密措施,提高审判效率;加强对技术秘密传播的管理;对于侵害技术秘密的行为,完善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机制,加大刑事责任追究力度。
此外,行政机关也应加强技术秘密保护法律宣传,帮助企业提高技术秘密保护意识,提高企业自我防范能力,警示窃密失密行为。
(来源:津云新闻 记者:苑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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