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为切实做好我县全民创业工作,提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效益,现就2025年创业担保贷款申报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广大创业者咨询报名。
一、创业担保贷款的适用范围
凡在同心县境内的创业者(创业者个人和小微企业),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在同心县政务大厅创业担保贷款受理窗口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二、创业担保贷款的用途
创业担保贷款是支持个人创业和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政策性贷款,应当全部用于借款人自身的创业活动或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用途。
三、创业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一)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三)财政供养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人员、国有企业在职职工等,不包含享受财政补贴的妇联干部和私营企业缴纳社保人员)不能享受创业担保贷款。
四、创业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提供的主要材料
个人(包括合伙创业)提供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它材料由受理窗口通过大数据平台获取。
五、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一)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六、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提供的主要材料
小微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其它材料由受理窗口通过大数据平台获取。
七、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和期限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小微企业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一次性发放,手续一次性办理。
八、创业担保贷款的次数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贷款次数核定以夫妻双方为一体共同计算,并且与妇联发放的妇女创业贷款合并核定不超过3次)。
九、创业担保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150BP(LPR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如贷款发放之时市场贷款报价利率LPR为310BP(随时变动),则银行发放贷款利率为460BP(由310BP+150BP算出),则每10万元贷款每年银行应收利息为4600元,则每10万元每年政府补贴2300元,贷款人自行承担利息2300元。
十一、创业担保贷款受理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贷完即止
报名地址:同心县政务大厅2楼47号窗口
咨询电话:0953-8022771、8721681
同心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