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西华12岁女学生被两教师强奸后续:女孩称自己撒谎,你怎么看?
近日,有网友通过社交报道求助,称侄女何佳佳(化名)今年十二岁,在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奉母镇第一中学读五年级,该校副校长邵俊杰(化名)、教导主任何建国(化名)从今年3月份至6月份分别在值班室和宿舍强奸其侄女多达十七八次,上演真实版“熔炉”。报警后,当地警方不予立案,并通过微博称其发布信息严重失实。 7月10日中青报报道,涉事女学生姑姑何争先曾带孩子前往西华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她看到医学证明结果是处女膜“未见明显裂伤”。7月4日,又通过私人关系找漯河市当地医生对孩子进行检查,得知结果并没有什么问题。当事女生称自己骗人,“(强奸)的数字是我随便编的,我当时心里非常紧张。叔叔说为我做主,没啥,为什么要做主?我只是一直顺着说下去。我想过,这是骗人,我也考虑过如果说实话,大家也不会相信我的。”并向涉事老师道歉。此事到底谁真谁假,你怎么看?
(《悟空问答》用户提问)
作为一名吃瓜群众,没有深入调查,抽丝剥茧,难以从这件扑朔迷离的事件中知晓真相。简言之,这是一件离奇的报案,残缺的报道。
小学校的教职人员涉嫌性侵未成年女童学生的事件在中国社会并不鲜见,这与基层教育的资源匮乏,以及对学生以及家长性教育的严重不足有关。因此,一旦爆料此类事件,人们从直觉倾向于宁可信其有,有太多类似事件含糊地报道,稀里糊涂地解决,既没有深入报道,也没有多角度跟踪剖析。
但是,正如所有强奸或性侵事件被当事人爆料掀开后都存在着需要质证辨清真伪的过程。声称自己被强奸往往成为个别女性构陷或者中伤对方的方式;同时,反诬报案人诬陷则成也为许多强奸犯辩解的常用策略。因此,媒体如果报道类似事件,应保持客观中立,不能有所袒护,更不能拣选材料。
鉴于女童亲戚姑姑爆料侄女被两名教职员多达17、8次的强奸,对于指控方来说需要极大的勇气,不仅会承受巨大的社会压力,而且对于12岁女童来说是巨大的心理创伤。如果此事不实,指控方的损失极其巨大;即便此事属实,指控成立,指控方也同样损失巨大,犯罪者受到惩罚,并不能消弭受害人的心理创伤,更不能就此杜绝在基层社会舆论的指指点点。
要知道,正是因为强奸受害人报案常常得不偿失,所以在所有暴力犯罪里,强奸案是报案率最低的犯罪。这也导致常常一起强奸报案背后连带牵扯出此前的数起,甚至数十起没有报案的强奸犯罪事件来。更别说,这是件涉及受害人是女童的强奸报案。
仅从媒体报道来看,存在严重问题。没有被指控者的辩护,只是抓住并不构成有效证据的“处女膜未见明显撕裂”,以及受害女童的情境不详的自述。
因为14岁以下女童生理发育的不完全,所以在法律规定中是否构成“强奸”是以是否有性器官的“接触”,而并非“插入”。医学检验未见受害人“处女膜明显撕裂”,只能说明强奸发生的恶性程度没那么恶劣,而不能证伪强奸本身。此其一。
在整个强奸事件爆料中,被指控人,指控人都是成年人,受害人是女童。媒体报道不从成年人的采访中挖掘真相,偏从受害女童的口述大作文章。这无论从哪个角度都令人匪夷所思。此其二。
在司法实践中,强奸受害人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违心地撤回指控,所以媒体更应该聚焦的是受害人为什么撤回指控,而不是聚焦撤回。在这起事件中,12岁的受害女童完全可能受到来自各方威逼利诱的压力而撤回指控,她甚至在法律上还不具备独立的民事责任!要知道,对某些权力机构或人员来说,威逼利诱12岁受害女童声称强奸她的是外星人也不是什么难事。此其三。
综上所述,我个人认为这件事真相不仅未明,反而雾霾重重。一起学校强奸事件固然令人愤恨,但为掩饰一起校园强奸事件而次第展开的各种做派不仅令人齿寒,根本就是惊天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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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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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谈风月(ID:psyeyes2)。本师另一个专谈两性话题的公号,撰写和发表中国最好的爱情心理学和性心理学科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