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VOCs在线获悉,生态环境部正在征集和筛选一批先进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编制《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范围包括,挥发性有机物(VOCs)防治重点行业(如石化、化工、涂装、制药、包装印刷、汽车制造、电子、家具制造等)
VOCs污染防治技术、恶臭防治技术
等7个领域。
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
详情如下:
一、推荐领域
(一)非电行业(如钢铁、焦化、水泥、玻璃、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工业烟气净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
(二)挥发性有机物(VOCs)防治重点行业(如石化、化工、涂装、制药、包装印刷、汽车制造、电子、家具制造等)VOCs污染防治技术;
(三)燃煤发电机组、工业锅炉烟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燃油和燃气工业锅炉污染防治技术;
(四)柴油车、船舶尾气治理技术;
(五)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焚烧烟气净化技术;
(六)油烟、扬尘等面源污染防治技术;
(七)恶臭防治技术。
二、推荐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要求;
(二)污染防治效果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
(三)技术持有单位依法注册、经营,技术知识产权清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四)
至少已有一个国内工程应用案例
;
(五)
在行业内尚未达到广泛应用,具有发展潜力
;全行业应用较为普及的技术不再推荐。
三、报送要求
推荐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先进技术的推荐工作,组织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并按附件2要求准备证明材料,于
2018年5月25日前
将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合订胶装成册(按附件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寄送至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同时将申报表(要求为word文档)和证明文件电子件打包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邮件题目格式为“
2018大气+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生态环境部 李磊 王泽林
联系电话:(010)6655621866556221
(二)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尚光旭 刘媛
联系电话:(010)51555002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四楼200室
邮政编码:10003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
附件2:证明材料要求
证明材料是说明、佐证申报表的重要材料,其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并与申报表内容协调一致。申报材料若缺少证明材料,则不予受理。
证明材料要求如下,其中1-5项为必备材料,6-8项为可选材料:
1.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2.专利证书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典型应用案例项目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