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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外摄像头对着窗户!大连小两口担心在卧室干点啥都能被人看见

半岛晨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4-05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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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陈女士在民意网上反映称,沙河口区沙能东街53号楼东侧安装了监控摄像头,由于该监控设备距离居民楼较近,陈女士担心该设备能窥探到居民室内场景,扰乱居民生活秩序。昨天,记者来到现场,看到该摄像头正对着2楼一户居民家的卧室窗,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当地派出所民警表示,如果是公安部门安装的,不会摄到住宅内的景象。



拉开窗帘就能看到摄像头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沙能东街53号楼附近,在该楼东侧,隔着一条马路有一根高约3层楼的监控杆,在监控杆上有一个球形摄像头,高度与二楼居民窗户平行。


记者先来到了距离该摄像头最近的二楼住户家中,居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在清明节前突然发现了楼外设立的摄像头,还对着自己和丈夫的卧室,王女士说,这个摄像头让小两口挺尴尬,“在卧室干点啥好像都能被人看到,晚上早早的就把窗帘拉上了。”这个摄像头是谁安装的?用来干什么?能否摄到自家卧室?王女士有一肚子问题要问。

  

随后,记者来到一楼陈女士家,今年70岁的陈女士告诉记者,她记得自己是3月28日早上拉开窗帘看到了摄像头,因此她认为是27日晚上安装的,和楼上王女士一样,陈女士也认为摄像头会摄到自家卧室的景象,“上次我换个衣服,忘拉窗帘了,想起外边有摄像头,吓了一跳,赶紧把窗帘拉上。”陈女士说,等到夏天肯定要开窗通风,家里景象岂不是会被别人看到。陈女士希望摄像头能换个位置,不要摄到室内场景。



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记者随后联系了负责该楼的物业,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还是第一次听说此事,并告诉记者,物业从来没安装过此类监控设备,沙河口区春柳街道香沙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社区也不知道谁安的摄像头,需要进一步向片警了解情况。


昨天上午,记者在53号楼附近,遇到了正在对摄像头拍照取证的行政执法人员,沙河口区春柳街道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称,在接到民意网投诉后,先过来拍照取证,将报告给上级领导,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进一步调查了解情况。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沙河口区侯家沟派出所,值班民警告诉记者,本市天网工程使用的就是球形摄像头,但具体是不是公安部门安装的,需要社区民警进一步核实。


值班民警表示,如果是公安机关安装的,不会出现摄到居民家中的情况,虽然球形摄像头可以旋转,但一般情况下都有一个固定角度,比如说路面或小区大门,如果摄到居民家中,也浪费了资源,至于为什么安装到两三层楼那么高的位置,他表示,主要是为了取得较远的探测距离。


公共场所安装监控设备尚无监管

民警还表示,个人或商家安装的监控设备有可能出现摄到居民家室内的情况,发现这种情况民警会责令安装者拆除设备。另外,值班民警还表示,目前没有相关规定,要求个人或商家在公共场所安装监控设备需要到派出所进行备案。


当天记者走访了两家在店外安装摄像头的商家,商家表示,监控设备自己购买自己安装就行。



律师说法:

若录到居民家室内景象

可构成侵犯隐私权


辽宁诺实律师事务所主任于海宁表示,目前我国法律关于隐私权的含义和范围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通常涉及到人身和私生活的,视为隐私,例如裸照,住宅内的生活等。 

如果摄像头经查证,确实录到了居民家室内景象,就够构成侵犯隐私权,因为住宅内的景象属于个人私生活的范围。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黄凤桐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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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头大多安装在公共场合,拍摄画面大多也是为了方便警方办案。然而,南京一个小区的居民却发现,小区中有一户居民把摄像头对准了自己家,一举一动都暴露在对方的“眼睛”之下,于是向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江东派出所报案。


警方追查之下发现,安装者李某是一个狂热的电子设备爱好者,在其电动车被偷后,就在小区以及家中多处安装摄像头。至于摄像头究竟安装多久了,李某回答得很含糊,只是说前段时间才装。“去年上半年家里电动车被偷了。”李某称,他想到小区治安并不好,春节家里又没人,于是突发奇想,就在家里、楼道、外墙上安装了五六个摄像头,将家里以及周围全部纳入监控范围之内……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希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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