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海内外引进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和学位,符合《西南民族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要求条件的人员。
在教学或科学研究领域作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学术造诣高深,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和很高学术声誉,为学界公认的卓越杰出人才,引进后能对本学科建设和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或开创性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熟悉学科发展动向,能够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和前沿,学术造诣深厚,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很高的学术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类特殊急需,或对学科建设起实质性推动作用的,或国家级人才项目(不含青年类项目)入选者,可放宽至58周岁)。
具有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和稳定的研究方向,在教学科研领域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在全国范围内展露学术声誉,引进后能在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发挥核心支撑作用、做出显著贡献,年龄一般不超过53周岁(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类特殊急需,或对学科建设起实质性推动作用的,可放宽至55周岁)。
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显著成果,在省内外具有一定的学术声誉,具备组建、凝聚团队开展前瞻性研究的能力,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理工农医类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类可放宽至50周岁,理工农医类可放宽至48周岁)。
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果,具有较好学术潜力,年龄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类一般不超过45周岁,理工农医类一般不超过42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类可放宽至48周岁,理工农医类可放宽至45周岁)。
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好学术潜力,能够在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类一般不超过43周岁,理工农医类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学科(专业)建设急需的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成果突出、具有发展潜力的博士后、青年研究员等优秀人才,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类一般不超过38周岁,理工农医类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学科(专业)建设急需,成果突出、具有发展潜力及高水平大学学缘结构的优秀博士,人文社科艺术类年龄不超过33周岁,自然科学类不超过30周岁。
骨干教师聘用实施预聘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除外),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艺术类相关专业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硕士学历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或紧缺专业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立德树人、严谨治学、爱岗敬业,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规范。
3.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水平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须达到西南民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职称科研业绩申报条件。
7.有关科研业绩的认定,按《科研评价指导办法》(校发[2024]2号)执行。其中,无具体认定标准的省部级以上奖项等突出业绩,由学校组织相关机构认定,并参照该文件执行。教学等各类业绩的认定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