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把社交恐惧症称作“恐人症”,真是太有才了。
社交恐惧症病人并不是怕目光、口吃、打嗝、放屁,而是怕人。如果没有他人在场,他们完全能够非常自然地转眼睛、说话、打嗝、放屁。他们为什么怕人?
如果他人是一个朋友、合作伙伴或陌生人,那是用不着害怕的;如果他人是一个考官,拥有评判、打分甚至决定命运的特权,就会让人觉得害怕。社交恐惧症患者显然是把别人当成考官了。
中国人爱面子,他人都是考官,甚至法官,因为人人都有权力评判别人,个人的行为往往会被他人的评判所左右。
弗洛伊德说,超我是由良心和自我理想构成的。良心是内化了的社会标准,不再需要外界的监督。如果违背了自己的良心,不需要外来的处罚,自己就会觉得很痛苦。良心是以内疚或罪感的形式约束个体的行为的。
与罪感相对的是耻感。当一个人做了某件不能被他人所接受的事,可能会遭到他人的耻笑或指责时,所产生的痛苦体验,就是耻感。耻感也具有约束个体行为的作用,但与罪感不同。罪感已经完全内化,而耻感是以他人的评判为依据的。有些事情,不管别人知道不知道,都是不能做的,做了就会产生罪感;有些事情,做了就做了,只要不被人知道就行,如果被人知道了,会产生耻感。
与罪感相比,耻感的内化程度显然要低一些。罪感是自律的,耻感是他律的。罪感是超我,而耻感介于超我和自我之间,多少带点“投机取巧”的味道,而“投机取巧”是自我适应环境的一种手段,属于心理防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