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反腐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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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访谈:守真志满说担当

反腐前沿  · 公众号  · 政治  · 2017-04-27 17:19

正文


“守真志满、逐物意移”,八个字出自《千字文》,意在告诫大家,要守住本性和操守,心被外物所动,人的意志就被转移。几年前,金水法走进绍兴市柯桥区纪委书记办公室时,就把这八个字挂在了最显著的位置。


日前,反腐败导刊记者走进柯桥区纪委,与金水法面对面,听他讲讲作为一名纪委书记的责任与工作方法。

绍兴市柯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金水法(右)接受反腐败导刊记者采访。


记者:守真志满,这是人的思想境界不断提升的过程。这与我们的纪检工作有什么内在联系?


金水法:我个人认为,在当前形势下,无论是各级党委,还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本身,任何工作,如果不能从思想上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作为一个真理去追求,那么工作都不会尽善尽美。思想认识铸就了党员干部清廉做事的底线,也决定了党员干部积极工作的上限,思想认识不到位,其他事情也就做不好。以当前的监察体制改革为例,无论是原来的纪检干部,还是从检察院转隶到纪委的检察干部,首先他们都要从思想上来认识当前的工作形势,因为纪委的工作未来不仅要面对纪律的检验,同时还要面对法律的检验,如果思想上对工作的转变认识不到位,那么工作本身也就做不好。


记者:作为全国三家试点之一,浙江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稳步推进,有人说这将给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带来新的挑战。除了思想教育层面,柯桥区纪委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有没有什么实招?


金水法: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纪检干部越来越被重视,越来越受关注。“谁来监督纪委”,成了公众的一个疑问,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一个重要话题。随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不断壮大,职权不断加大。我作为区纪委、区监委的主要负责人,对纪检监察系统管党治党负有主体责任,更深感身上责任重大。


今年以来,我们也一直在谋划实施一些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牢牢抓在手上。围绕干部“进口关、管理关、出口关”三个重点环节,起草制定《区纪委区监委干部选调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意见》《绍兴市柯桥区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等,全过程、全方位把纪检监察干部管起来。


二是把监督执纪问责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按照中央出台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结合基层的工作实际,谋划出台贯彻落实《规则》的具体办法,细化明确具体的工作流程,切实把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是把教育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做深做细。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学习教育、工作例会、内部管理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全系统干部的日常管理。同时,通过有计划地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党纪、法律法规等专业培训,努力使每一名纪检干部做执纪执法的铁军,做守纪守法的标杆。


记者:落实好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请您谈谈纪委应如何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


金水法:近年来,柯桥区委自觉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担当,既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又层层推动主体责任。2016年,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次22项。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田”。协助区委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对主体责任的内涵、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从党委、党委“一把手”、党委其他班子成员三个层面明确了落实主体责任的三块“责任田”。


二是构建责任“传导链”。建立健全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重要精神签字背书制、下一级党委向上一级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制、区纪委委员意见评议反馈制等,打造了一条贯穿上下的责任传导链,推动主体责任一传到底。


三是用好考核“指挥棒”。完善出台《柯桥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特别是加强对区委明确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相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情况、巡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的检查考核,引导乡镇党委知责、尽责。


四是严格问责“杀手锏”。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严格“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记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柯桥区纪委有什么抓手?亮点?


金水法:近年来,柯桥区按照上级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群众导向、效果导向,切实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加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获得感。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深入治理“不把村民群众当回事”现象。看一个地方干群关系怎么样?信访是个重要参考指标。前些年,柯桥的农村纪检信访一直居高不下,而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为破解这一问题,从2015年开始,我们积极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信访件,纪检信访总量下降明显。2015年,农村纪检信访件504件,下降9.8%,2016年,农村纪检信访件324件,再下降35.7%。


二是深入治理“不把三资管理当回事”现象。村级“三资”一直是农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2013年我们启动开展了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为重点的“三资”管理改革。改革当年,共对11298份合同进行了重新规范完善,收回历史欠款2780万元,收缴当年合同款47771万元,在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没有新增的情况下,村级经济合同租金增加1.2亿元,增长29.36%,超过当年全区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总和。此后,我们每年都组织开展三资改革“回头看”,先后围绕合同管理、产权交易、村级借款、以据抵现等内容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是深入治理“不把工作当回事”现象。柯桥区历来有“靠作风吃饭、凭实绩说话”的优良传统。2014年7月,我们以制定出台《村干部作风建设十项规定》为契机,为村干部立“明规矩”、破“潜规则”。规定实施以来,成效比较明显。一些村干部用公款配备公车、购买花木、违规发放节日福利等顽疾得到了有效遏制。村级招待费支出大幅度下降,从2013年的1161万元,下降到2014年的736万元,再下降到2015年的17万元、2016年的3.8万元。


四是深入治理“不把纪律当回事”现象。村干部尽管地位不高,但在其管辖的“一亩三分田”内实际的职权相当大。村民自治之后,一些村干部认为自己是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县镇两级又不能把他怎么样,久而久之,就产生了无组织、无纪律的现象。为此,2016年4月,我们区纪委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村干部纪律审查工作的办法》,对党员村干部和非党员村干部无视政治规矩、危害村级治理、违反廉洁规定、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工作推进等十三种行为开展纪律审查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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