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当地法规支持以外,还有两个原因:很多科技公司和创业企业汇聚加州,在家门口测试当然方便;同时美国主管汽车安全的最高政府部门——美国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NTHSA)也在这里,在加州测试,方便企业和政府部门打交道。
而加州对无人车上路的立法,也经历了一个很曲折的过程。
2014年加州就正式发布自动驾驶汽车路测规定。但在2015年,加州又出新规定,要求无人车测试时必须有一名司机,以防万一。这一规定遭到谷歌母公司Alphabet的强烈反对,因为当时的谷歌无人原型车上,除了一个红色暂停按钮,没有任何控制。
经过了和各家科技巨头一年多的扯皮,今年加州机动车管理局(DMV)终于提出新提案,如果提案通过的话,以后就不需要在自动驾驶车上配备专门的司机和传统的手动控制装置。但申请路测的无人车厂商仍然需要派人监控那些上路测试的无人车,以便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时,保护车主安全。
目前在加州申请自动驾驶许可证,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向加州DMV交500万美元的押金,以保证在出现事故后具有赔偿能力。
2.满足加州DMV对技术、公司资质等方面的审核。
3.按照加州DMV方面的要求向其提交测试数据。
自动驾驶汽车在加州上路后,加州DMV定期公布无人车行驶数据,例如手动控制的次数以及事故记录等等。
同时,在无人车事故以及违反路测规定方面,加州也有各种处理办法。这里举两家公司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