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帮助困难群众就业,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定于2021年1月1日-31日,在全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
一、援助对象
(一)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各地确定的其他重点群体。
二、目标任务
(一)送政策,帮助援助对象掌握政策和申请流程;
(二)送岗位,促进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实现就业;
(三)送技能,为有培训意愿援助对象提供技能培训;
(四)送服务,确保援助对象都能得到精准援助服务。
三、主要内容
(一)牢固树立一种理念。各地要以此次活动作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深入基层开展就业帮扶活动。
(二)普遍建立一份清单。各地要对照各类援助对象实名制数据库,通过数据比对、联系核实等方式,将其中尚未就业人员作为本次活动重点服务对象,建立人员帮扶清单。详细了解掌握其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做到基本情况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向清,为精准帮扶提供支撑。
(三)广泛征集一批岗位。各地要聚焦特定群体,多渠道广泛收集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拿出一批有保障、门槛低的岗位,对零就业家庭开展“清零”行动,确保活动期间每个家庭中至少1人实现就业。对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帮助一批残疾人就业创业。
(四)集中开展一次走访。1月6日,吉林省、市(州)、县(市、区)联动开展“2021就业援助直通车”进社区,重点面向援助对象集中开展深入走访,详细介绍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援助内容、申请方式等。集中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技能、送服务,帮助解决就业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五)创新搭建一系列平台。各地要结合实际,面向援助对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招聘活动。要加强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积极搭建各类供需对接平台,靶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人岗精准匹配。
(六)精准推出一套举措。各地要针对援助对象特点和不同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开展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帮助树立正确择业观;对技能不足的,提供1个培训项目;对有就业需求的,至少提供3个岗位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各项就业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