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未成年人结伴出行、监护人的责任以及“好意同乘”相关的法律问题。文章通过剧情回顾、看剧有疑、法官释法、法眼提示等板块进行了详细阐述。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未成年人结伴出行,监护人的责任
未成年人结伴出游,监护人需承担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职责。孩子私自外出时,监护人有义务及时寻找,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果因某个或某些未成年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同伴受伤,需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观点2: 家长如何预防孩子走失或受伤
家长应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护,尤其针对特殊场所,要及时提醒并严加看管。家长也要有意识的训练和培育孩子应对危险情况的判断力和处理能力。
关键观点3: 好意同乘的法律问题
好意同乘是指基于善意互助或友情帮助而允许他人无偿搭乘的非运营行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使用人非故意或重大过错,对同乘者的责任会减轻。但营运车辆如果用于非营利目的,免费搭乘邻居、朋友的,也可以参照适用好意同乘原则进行处理。
正文
走亲访友、出行游玩,搭乘亲友的车,是常事儿。未成年人相约搭伴儿出行,遇到纠纷怎么办?监护应注意哪些问题?我们一起《法眼看剧》。
电视剧《小巷人家》中,图南去上海后,还未成年的栋哲和鹏飞也想去,可是家人不同意,两人商量后,偷偷搭长途汽车前往上海,并留了纸条,这可急坏了家人……
栋哲和鹏飞不见了,栋哲留了张纸条,说是去上海找图南了。
(打电话给汽车站)喂,长途汽车站吗?我这边有两个孩子,男孩儿,好像私自上了去上海的车,具体班次不知道,应该是早班车。
赶紧给图南打电话,让他去汽车站接两个孩子,可千万别跟别人走了……
剧中,未成年人栋哲和鹏飞,在母亲不同意,没有家长陪同的情况下,相约前往上海,好在图南接到了二人,并未发生危险。生活中,未成年人独自出游,监护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的职责之一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孩子私自外出时,监护人有义务及时寻找,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剧中,两位母亲第一时间联系可以及时到车站接到孩子的人,并立即动身去接孩子回家,尽到了安全监护的职责。
生活中,未成年人结伴出游,如果发生意外,同行的未成年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未成年人结伴出游,如果因某个或某些未成年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其他同伴受伤等损害,需承担侵权责任。在发生危险时,如果未成年人对同伴面临的危险有救助能力和机会却未实施救助,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监护人有保护被监护人安全等职责,若未成年人私自外出发生危险或给他人造成损害,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旅游时,孩子走失、擅自脱队;未经家长允许,私自结伴去野冰场、野雪场游玩导致受伤,此类事件偶有发生,那么,家长们该如何预防此类事件?
一方面,家长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护,尤其针对特殊场所,如水库、河流、高山等危险地段,要及时提醒并严加看管。生活中,家长也要有意识的训练和培育孩子应对危险情况的判断力和处理能力,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家长自身要严格审核、判断游玩风险程度,并及时关注孩子动向,切实履行安全监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