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CIRS医械合规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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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医疗器械飞行检查主要问题分析

CIRS医械合规动态  · 公众号  · 医学  · 2017-05-24 16:03

正文

飞行检查法规依据

  1、《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2、《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无菌、植入、体外诊断试剂、定制式义齿、其他产品)

监督检查模式

  • 事先告知检查

  • 飞行检查(国家局、市局、区局)

 2016年医疗器械飞行检查情况

  • 2016国家局共对5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 2017年至4月11日,已对6家进行飞检,目前正在进行更多检查

  • 2016年51家企业,其中:无菌企业24家,

  • 51家企业,其中:4家北京企业。

  • 2016年检查结果:9家限期整改,8家停产整改,15家停产

存在问题集中的项目从总体数量来看,在生产管理方面缺陷较严重

    1. 无菌类产品生产企业中,除了生产管理,厂房与设施也成了重灾区。

    2. 植入性类产品生产企业中,生产管理与质量控制的缺陷尤为突出。

    3. IVD类产品生产企业在不合格品控制方面缺陷较少,把控严格。

    4. 除了生产管理,其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采购环节的把控不够严格,质量控制缺陷也较突出。

飞行检查主要集中问题

  • 2.6.2  仓储分区及标识

  • 3.2.3  生产设备使用及维护

  • 3.5.1  计量器具配备

  • 4.4.3  记录

  • 7.7.1  标识控制

  • 8.2.1 检验仪器和设备计量或较准

  • 10.2.1  不合格品控制

日常监督检查常见问题汇总及分析

机构与人员

  1、管理者代表对质量管理体系欠熟悉,未参加体系培训。

  2、管理评审应当由企业负责人组织实施。

  3、企业生产、质量与技术人员等学历、专业及工作经历与公司规定要求不符,没有培训考核评价记录。

  4、规定了洁净区内进行人员数量限制要求,但没有验证记录。 

厂房与设施

  仓储区应当按照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等进行有序、分区存放各类材料和产品,便于检查和监控。

  1、仓库的三色五区的划分,一般待检使用黄色胶带划分区域,合格使用绿色,不合格使用红色、还有退货、召回区域。原材料库有待检、合格、不合格、退货区;成品库有待检、合格、不合格、退货或召回区。

  2、仓库的货物不能直接放置在地面上,需要放置相应的货架或者垫板。需要控制仓库的温湿度和通风照明。

  3.仓库需要做好“五防”措施。 

设备

  1、无设备使用记录(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

  2、生产设备无状态标识。(运行、备用、修理、待修、封存、报废)

  3、计量设备未标识计量有效期。

  4、设备上的计量仪表有检定/校准,但没有评价是否能用或规定在实际中如何使用。

  5、自校用的计量器具的精度,与被校的计量器械具精度一样。

  6. 传递窗紫外灯坏或闪烁,没有使用记录。 

文件管理

    记录应当清晰、完整,易于识别和检索,防止破损和丢失。

 整改建议:

  1、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2、建议记录管理人员定期完成记录的分类、收集,可以按时间顺序进行整理,并保存在文件柜里,避免虫蛀、潮湿、污浊等原因造成记录的损坏。

  3、记录应按记录编号、名称进行分类和日期顺序或流水号顺序进行编排汇集,建议将记录按年月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做好名称、部门、时间标识,明确记录编号的标识,便于检索。

  4、文件更新没经过评审和批准,不能识别文件的更改和修定状态。没有文件的发放和回收记录,或记录不全。作废文件没有“作废保留”标识。 

设计开发

  1、设计开发控制程序对设计转换缺少相关规定。

  2、设计转换没有体现在设计开发文档中。

  3、未考虑产品上清洗剂残留的验证。

  4、风险管理未覆盖产品实现的全过程,未规定生产和生产后的外部信息收集的信息源、频次、分析和输出。 

采购

 1、没有按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的要求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

 2、生产企业应当以质量为中心,并根据采购物品对产品的影响程度,对采购物品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

 3、分类管理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 采购物品是标准件或是定制件;

  • 采购物品生产工艺的复杂程度;

  • 采购物品对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程度;

  • 采购物品是供应商首次或是持续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的。

  • 外协加工合同,没有工艺参数的规定或引用。 

生产管理

  1、原材料库货架、组装过程没有静电防护措施,或没有对防静电手环或防静电的工作台垫的阻抗进行检测。

  2、未规定特殊过程再确认要求(当过程中使用的设备,操作的人员以及过程的方法和接收准则发生了变更时,应重新进行确认。当过程的停工时间过长时或经过一定周期时,也需再确认。

  3、对消毒柜的紫外灯使用记录错误及未及时对紫外灯进行维护保养。

  4、生产过程中,产品状态无标识。

  5、双层包装的原材料,脱外包装后进入,未使用完成,单层传出洁净间,存放在脱包装间。

  6、工作场所用的液体没有品名和有效期标识。

  7、新购置的设备未经设备验证投入使用。

  8、个别企业还存在现场杂乱问题。 

质量控制

  1、计量器具没有计量校准证据(未计量/过期/计量点不在使用范围内。

  2、带有软件检验设备的无软件确认报告

  3、原材料送第三方检测的报告体现不出原材料批号。

  4、出厂检测项目不全,安全方面的检测项目不全或检测方法不正确,或检验员对安全检测方法不熟悉。

  5、没有灭菌前产品存放时间验证报告。 

销售和售后服务

    所选择的医疗器械销售代理公司没有相关的经营范围,保留的资质证明过期。 

不合格品控制

  1、不合格产品存放无标识,或存放在合格区域内

  2、不合格品区和退货区没有分开,不是一个概念。

  3、不合格品处理,如进行返工,应明确要求,实际操作与文件规定不一致。

  4、不合格分析原因不足,没有起到预防作用。 

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改进

  1、未收集与产品质量、不良事件等信息的相关记录(也要注意收集同类产品的不良事件信息)

  2、内审仅覆盖ISO9001条款,未包含GMP要求,内审深度不够。

  3、数据分析欠全面,且不深入(建议参加相关的培训)


2016年北京市局抽验情况

    2016年共对生产企业抽检20件产品,6件不合格(均为仪器设备类)。标识不合格:2件,性能不合格:4件,将在北京市食药局质量公告公布。

不合格情形

  1、不符合9706.1-2007标准,电气安全达不到要求:

  • 外部标记不符合要求(电源功率、输入功率、熔断器标识错误、脚踏开关无标记)(6.1)

  • 电介质强度不符合要求,4500V击穿。(20)

  • 连接部位后期更改了设计,不符合电气安全要求。(56.3)

  • 熔断器数量不够。(57.2)

  2、不符合9706.4-2009《高频手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部分端口结构一致,有错误连接可能性。(46.104) 

  3、不符合YY0505标准,电磁兼容达不到标准要求。

传导发射项和辐射发射项不符合要求。

产生不合格可能的原因

  1、对标准理解错误。

  2、人员变动,培训不足,操作错误。

  3、更改设计,不符合标准。

  4、YY0505标准出台,要求产品必须符合电磁兼容强制性标准,涉及变更或重新注册的情形还需要及时办理相关事宜。

结论:检测结果有一项不合格,综合判定不合格(包括标识)。

处理:责令企业整改,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要求:加强对强制性标准的理解,对人员培训到位,增加相关法规意识。

文章整理自: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科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