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活动延续了去年的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激发汽车市场活力,拉动汽车消费持续增长,助推全市经济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至此,我市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以及手机等3类产品购新补贴活动
已全面开启
。
本次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活动时间均自2025年1月1日起,延续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现无缝衔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
在《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和新能源乘用车纳入可申报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最高补贴2万元。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自2025年1月1日起,对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且在已报名参加活动的湛江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的,按照购买新车价格的不同,分档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
最高补贴1.5万元/辆。
参加申请补贴的转让车辆所有人和新购置车辆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转让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本次活动实行跨年度政策衔接。汽车报废更新方面,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4类证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汽车置换更新方面,对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前述材料的个人消费者,可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