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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宁波底气从何而来

最高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1-05 11:17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描述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实现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的建设目标所做的一系列改革和尝试。包括解决法律适用难问题、改革执行领域三角债纠纷解决方式、引入蓝碳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等。同时,文章强调了法院要跟上国家发展形势,算准发展账,算细民生账,以更好地服务大局。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宁波法院为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采取的改革措施

包括解决法律适用难、改革执行领域三角债纠纷解决方式、尝试蓝碳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等

关键观点2: 宁波法院跟进国家发展形势的重要性

法院要跟上国家发展形势,算准发展账,提升服务能力。

关键观点3: 宁波法院重视民生问题的态度和措施

法院算细民生账,通过深化共享法庭建设等措施切实解决群众问题。

关键观点4: 宁波市委对法院工作的支持

宁波市委通过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的意见》,为宁波法院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正文


从2024年年初开始,唐学兵心里就揣着一本账,账本的名字叫“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


命题很大,口气不小。宏大的命题之下,罗列着若干必须完成的微观命题。


作为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唐学兵很清楚,这是一本“改革账”、一本“发展账”,更是一本“民生账”。至于如何算好这笔账,他说,宁波有着别人拿不走的底气。


奔着问题去,算活“改革账”


2024年3月16日,对于宁波法院来讲,是一个大日子。这一天,宁波国际商事法庭迎来了一周岁生日。


宁波向海而生,因港而兴,跨境贸易异常活跃。2023年3月16日,万众瞩目之下,宁波国际商事法庭在宁波中院揭牌成立,并提出“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目标。


2024年,在法庭指导下,全市法院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66件,涉及41个国家和地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一香港企业在有多个国家和地区法院可选的情况下,主动选择到宁波法院起诉。


但“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显然不是单纯办好案子就行。公正与效率如何更好地有机统一?这是必须答好的时代命题。所以,在办案之外,法庭还做了不少文章。


马洪,宁波国际商事法庭庭长,这位在《宁波国际商事法庭周年记》中出现频次极高的“明星”法官,对此很有发言权。他分享了一项让宁波法院引以为傲的小改革。


“德国企业与中国企业打官司,究竟该适用哪国法律?世界各国法律千差万别,又该如何确保每次都能找对法律、用对法律?”马洪说,“洋生意”好做,“洋官司”难打,难打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法律适用难。


近年来,涉外商事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涉及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准据法的情形日益增多,司法管辖权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越来越复杂。


司法实践中,为了查明一个法律适用问题,常常要花费两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法律适用难,就像是一道无形的屏障,横在法官面前,也横在外贸企业面前。


乘着浙江数字化改革的东风,宁波国际商事法庭聚焦法律适用难,健全域外法查明机制,上线“域外法查明线上委托”应用。


“这个应用可以为全省法官提供域外法查明服务,将域外法查明平均用时从之前的70天缩短到了35天。”马洪说,省出来一个多月时间,意味着为外贸公司省去了一大笔成本。


目前,该应用已升级为“域外高发法律风险查询提示集成”应用,并入驻宁波“企服通”等平台,向社会公众开放,帮助10万余家企业防范风险,稳健出海。


“锐意改革,锐字当头。敏锐地发现问题,然后对准问题开刀,这是宁波法院一贯的行事逻辑。”唐学兵说,宁波从来没有被问题吓倒过。


这样的行事逻辑也体现在执行领域。


2024年,宁波法院在全省率先探索执行领域“三角债”纠纷一体化解工作。


“甲欠乙、乙欠丙、丙欠甲,这种连环拖欠债务的现象就叫‘三角债’。”宁波中院执行实施处副处长徐超说,他们通过人工检索,发现宁波有很多分散在两级法院的“三角债”纠纷。


这类案件往往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牵涉主体众多,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宁波中院决定通过提级执行、指令执行等交叉执行方式,推进“三角债”纠纷一体化解。


截至2024年11月底,全市法院共化解“三角债”纠纷系列案件136件,涉及具体案件288件,执行到位金额5530余万元,甚至将部分已终本的案件“唤醒”,推动各方当事人从纠纷“三角”转变为共赢“三角”。


徐超接着说道:“后续我们将借助数字赋能,研发智能系统,自动筛选甄别‘三角债’案件,力争一揽子化解,着力打造一案执行多案化解的宁波执行样本。”


改革是一笔账,奔着问题去,这笔账才能被盘活。而每一个微小的改革举措,都将在未来某个时刻得到有力地回响。


跟着形势走,算准“发展账”


两年前,魏金汉遇到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


他来到位于首都北京的国家法官学院,参加环境资源审判培训班。


课堂上,授课专家的一句话引起了他的思考。专家说,目前,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绿碳”的应用已比较广泛,但“蓝碳”的应用场景还比较稀少。


作为宁波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魏金汉对“绿碳”这个概念并不陌生,不少环资案件在生态修复环节,支持被告人自愿认购“绿碳”碳汇,代替传统的补种复绿修复方式。


但“蓝碳”是什么?在当时,不只是魏金汉,对整个浙江法院来说,这都是一个全新的概念。


通过学习,他了解到,利用海洋活动及海洋生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储存在海洋的过程,就被称为“蓝碳”。


“‘绿碳’可以被应用在司法场景中,那‘蓝碳’也可以。宁波东临东海,海洋资源丰富,不妨先行先试?”魏金汉与一同来听课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交流了想法,决定回去就把学到的新知识用起来。


听到这个消息,象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蒋晓瑜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办了这么多涉海洋生态的环资案件,她太清楚传统的增殖放流修复方式面临的难题。


“选鱼苗、买鱼苗是个问题,鱼苗的成活率也是个问题。且海洋有自身修复能力,人为修复反倒可能带来其他不良效应。以认购‘蓝碳’方式修复,就不存在这些问题了。”蒋晓瑜很期待这个从北京带回来的新概念可以快速落地。


2024年3月,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诉至象山法院。蒋晓瑜觉得机会来了,她积极推动当事人以认购“蓝碳”的方式,履行修复责任。


最终,两名被告人自愿认购“蓝碳”422.5吨,履行部分替代性修复责任,并通过象山县蓝碳生态碳账户核销。


这是浙江省首例“蓝碳+产权+司法”生态补偿交易。


不久后,象山法院牵头出台《关于在生态环境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适用“蓝碳”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对适用范围、工作流程与分工等作明确规定,为后续开展“蓝碳”司法工作提供了统一标准和制度保障。


象山法院院长金李东说:“象山坐拥‘蓝碳’资源,发力‘蓝碳’经济,司法力量必须跟上,为海洋生态尽一份力。”


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做实为大局服务”不断更新着更高要求。如何解决“跟不上”与“不适应”?这个问题在宁波看起来并不能成为问题。


“要跟着国家大局看,跟着发展形势走,主动去了解、去思考、去接受、去探索、去尝试。”宁波中院常务副院长沈海东分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尽管分管的时间还不长,但他已经明显感受到了新时代带来的紧迫感。


每当听到身边人讲起前沿高端的新科技,沈海东的第一反应常常是,“这类案子要是到了法院,法官应该怎么办”。他说,这可能是知产人的职业习惯,也可能是宁波法院人一直就具备的危机感与紧迫感。


“要学习!要不断地学习!”每一名宁波法院人身上都透着一股向上的劲头。


宁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洪婧,年纪轻轻,但经验丰富,聊起自己审过的案子,如数家珍。工作时间之外,可以在很多前沿科技论坛上看到她的身影。她说,这是必做的功课。


宁波中院审管办主任沈腾飞,这两年做了很多新调研,什么是审判管理现代化?数据会商应该怎么搞?审限管理制度如何健全?他说,审管办要为党组做好管案子的好参谋。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就像这次着手筹划加快建设现代化法院一样,跟着形势走是宁波刻在骨子里的好传统。而跟着形势走,“发展”这笔账自然就能算得准。


带着温度干,算细“民生账”


2024年12月26日,距离这一年结束只剩不到一周时间。


唐学兵的日程表上还有一项必须要在这一年完成的任务。15时,刚刚结束两场重要的会议,他快步上车,赶往下一站。


宁波共有52个人民法庭,自2023年4月上任以来,唐学兵就下定决心,要把这52家人民法庭都扎扎实实地调研一遍。这一天,就是迎接“圆满”的一天。


此次调研的4个人民法庭分别为宁波杭州湾新区人民法庭、观城人民法庭、逍林人民法庭、坎墩人民法庭,均隶属于慈溪市人民法院。


每到一处,唐学兵都仔细询问,耐心聆听,针对各个法庭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要持续深化‘一庭一品’建设,打造各具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要大力推进法庭队伍建设”……


“人民法庭是国家审判体系的基层土壤,是人民法院服务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是距离群众最近的地方。管好‘民生账’的秘诀,或许就藏在这52个人民法庭中。”


唐学兵说,“为人民司法”从来不是工作报告中的一句空话,要让白纸上的这五个铅字变得可感可知。


就在此次调研次日,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了一场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宁波法院做实做优群众解纷“一件事”十大举措,涉及深化共享法庭建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等多项务实便民举措。


走得再远,也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


“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是评价现代化法院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要从群众的感受出发,树牢‘如我在诉’意识,从社会的需求出发,树牢定分止争理念。”这是从筹划现代化法院建设伊始,宁波法院人就达成的共识。


时间一点点过去,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调研车辆依旧在慈溪这座小城匆匆行进。


走出此次调研的最后一个人民法庭时,已是19时许。


唐学兵的情绪明显高涨,按照他制定的“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台账计划,明年要组织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部署会议。他说:“这下心里更有底儿了。”


一起参与调研的慈溪法院院长童立松亦难掩激动之情,他有一肚子的话想跟唐学兵好好聊一聊。话来不及多说,但最关键的一句话掷地有声:“作为浙江的干部,我们时刻铭记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提出的‘八八战略’,一张蓝图绘到底,就一定一茬接着一茬干下去。”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人民法院现代化亦然。带着温度干,算细民生账,一幅饱蘸民生温度的画卷,正在这座城市渐次宕开。


2024年10月,宁波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的意见》,要求全面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为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提供坚实支撑。10月16日,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的意见》。


这标志着宁波法院现代化建设进程站到了新的起点,掀开了新的篇章。


有了党委的支持,人们底气倍增。唐学兵心里的这本账,不再只是宁波法院自己的“账本”,而是与宁波发展同频共振的一笔大账。


心里有底,脚下就能生风。


在自上而下严密细致地部署下,宁波法院人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不是轰轰烈烈的“一阵风”,而是久久为功的“长远账”。


揣着这本日渐清晰的明白账,带着与日俱增的强大底气,走在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的道路上,宁波这座城市正在邂逅更多的可能性。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记者:高倩倩 
见习编辑:贺晴 |联系电话:(010)6755093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新媒体编辑:李斯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