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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被行李箱砸中致早产”的消息
引发关注
冲上热搜第一
据报道,近日,网友张女士在社交媒体上反映,1月22日自己在动车上被突然掉落的行李箱砸中腹部,导致7个月的孩子早产离世。
2月19日,张女士最新回复网友留言时表示,
“已找到行李的主人,准备起诉”。
此前,她表示,自己被行李砸中腹部后,列车长并未帮忙联系救护车也没有询问是否需要中途下车,而是选择广播寻医。
“幸好车上有医生乘客,看了我的情况之后陪同我提前在南宁站下车,但是下车后车站人员也并没有帮忙叫救护车也没有安排出站,我们只好步行出站打车前往南宁妇幼保健院检查。”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的工作人员介绍,入院后张女士做了剖宫产手术,然而不幸的是,后来孩子未能保住。工作人员还提到,张女士已经出院。是否因被行李箱砸中才做的剖宫产手术?工作人员未作回应。
广州客运段回应:将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19日),@广州客运段 回应网传“孕妇称被行李箱砸中致早产”事件:近日,广州客运段注意到网上反映“孕妇在D3702次动车上被行李箱砸伤”信息。经核实,
具体情况为:
1月22日11时33分许,旅客叶先生在南宁东站登上D3702次列车(佛山西站至崇左南站)后,将所携带的黑色行李箱
放置在贴有“连接部位 勿放行李”安全标识字样的行李架隔断处,
列车启动时,行李箱掉落砸伤旅客张女士。
事发后,列车工作人员立即广播寻医,配合医生旅客开展现场救治。列车运行
11分钟
到达南宁站后,旅客张女士在旅客叶先生和医生旅客的陪同下前往医院治疗。期间,铁路部门持续跟踪了解治疗情况。对婴儿早产并不幸离世,
铁路部门向旅客张女士及其家属深表同情与慰问。后续,广州客运段将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律师:行李主人是否担责需等调查结果
对于行李坠落致伤涉及的法律问题,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认为,鉴于目前权威机构还未给出调查结论,如果经调查,
行李主人规范放置行李,即行李主人无过错的,则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相反,若未规范放置导致行李掉落,行李主人需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而铁路方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出现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允许不符合要求的行李箱带进车厢、未及时发现行李存在脱落风险等情形的,则视为铁路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一定的侵权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