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政府对企业采取了多种财税激励政策。要想完整而准确地评估政策效果,既要考虑单一政策对创新的影响,更要关注多种政策之间的相互作用。
文章基于2008—2021年上市公司的数据,评估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三种最常见的创新激励政策对企业创新的全过程影响。
文章选取
2008—2021
年中国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共
36587
个样本。上市公司是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的数据主要来自相关政策文件和国泰安数据库。其他变量数据来源为国泰安数据库。
企业享受财税优惠政策容易受到选择性偏差的影响。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采用
Heckman
两阶段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在
Heckman
两阶段模型的第一阶段中,需要计算出逆米尔斯比率(
IMR
),然后在第二阶段的实证回归中引入该比率。普通的
Heckman
两阶段模型只有一个解释变量,第一阶段只需要提供一个逆米尔斯比率,但在多个解释变量的回归中,则需要引入多个逆米尔斯比率。因此,在第一阶段中,考虑影响企业是否获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或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政策或财政补贴政策的相关因素,需要引入三个模型,分别计算出三个逆米尔斯比率(
IMR
1
、
IMR
2
、
IMR
3
):
在第二阶段中,将政策变量与逆米尔斯比率放于同一回归模型,分别评估不同政策的激励效果。相关模型如下:
接着,用模型(
7
)~(
10
)分别研究三种政策的交互效应:
①财税优惠政策(
Taxcredit
、
Lowtax
、
Subsidy
)
采用虚拟变量来衡量各个财税政策。
Taxcredit代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取值为1,否则为0。
Lowtax代表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政策
,企业享受所得税税率减免政策取值为1,否则为0。
Subsidy代表财政补贴政策
。财政补贴分为专用于企业创新、非专用于企业创新的补贴,文章的财政补贴特指专用于企业创新的财政补贴。企业享受财政补贴政策取值为1,否则为0。
从创新投入、产出和质量,分别评估财税优惠政策对企业创新(
Innovation
)的影响。
首先作者展示了
2008—2021
年上市公司在各个年度享受不同政策的概况。从公司数量合计可知,不管是未享受任何政策,还是只享受了一种、两种甚至三种政策的公司均不在少数,因此,分析多维财税优惠政策的激励效应具有一定的客观基础和必要性。
表3为享受不同优惠政策的公司创新情况。从数据整体情况来看,只享受某一类优惠政策的公司,其创新效果未必低于享受了多种财税优惠政策的公司,享受两种政策的公司创新情况与同时享受三种政策的相差不大。
表4为采用Heckman两阶段模型回归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从表4列(1)~列(5)可知,
Taxcredit的系数显著为正
,说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效提高了企业的创新投入、创新产出与创新质量。同时,
Lowtax和Subsidy的系数基本显著为正
,说明实施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也会增加企业的创新投入、产出并提高创新质量。但政策实施的效果有所区别,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各项创新指标的正向影响最大,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政策次之,财政补贴政策最小。
表5运用模型(7)讨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叠加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政策的政策效应。
Taxcredit×Lowtax的系数在列(1)~列(4)均显著为负
,说明这两种政策叠加的时候,存在相互替代的情况。
表6运用模型(8)讨论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叠加财政补贴政策的政策效应。
Taxcredit×Subsidy的系数均显著为负
,说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对企业创新的全过程均存在替代效应。
表7运用模型(9)讨论了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政策叠加财政补贴政策的政策效应。
Lowtax×Subsidy的系数只在列(2)显著为负,但Lowtax×Subsidy的系数在其他列均不显著
,说明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在企业创新产出和质量的相互作用并不明显,需要在稳健性检验中进一步验证。
表8运用模型(10)讨论了三种政策同时实施的结果。
三种政策的三重交互项Taxcredit×Lowtax×Subsidy在列(1)、列(2)和列(5)均不显著,在列(3)和列(4)仅在10%的水平下显著为正
,说明三种政策同时实施的时候,既不存在政策互补效应也不存在政策替代效应,又或者说第三种政策的实施对前两种政策的交互效应无显著影响。同时,表8回归中的系数大小反映了不同政策组合的激励效果。例如,在列(1)中,Taxcredit×Lowtax×Subsidy的回归系数显示了
单独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的创新效果,即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提升了0.1791%、0.1597%和0.1412%
。Taxcredit和Lowtax的系数相加之和为0.3388,这意味着在不实施财政补贴政策的情况下,同时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政策,研发投入占比提升了0.3388%。Lowtax、Subsidy和Lowtax×Subsidy三者系数相加之和为0.1287,这意味着在不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情况下,同时实施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研发投入占比提升了0.1287%。列(1)所有显著的系数相加之和为0.1800,表示三种政策同时实施可以提升0.1800%的研发投入占比。
包括:.工具变量法检验(从年份-省份的维度上分别计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均值差额的三次方,作为三类财税优惠政策的工具变量);替换解释变量(将采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企业所得税税率和财政补贴的总额加1取对数对解释变量进行替换);剔除高新技术企业样本;剔除“营改增”样本;其他稳健性检验(直接采用双向固定效应回归;在回归中加入省份固定效应、行业固定效应,以及“年份×行业”“年份×省份”更高维的联合固定效应;将连续变量在5%的水平上进行缩尾)。
对被解释变量T+1期~T+3期进行回归,检验结果见表9和表10。表9为三种政策对企业创新的单独影响。在表9中,
Taxcredit的系数基本显著为正
,说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创新全程均有促进作用且效应具有长期性。同时
,Taxcredit的系数大小逐渐降低
,说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激励效果随着时间的延长而减弱。
Lowtax的系数在T+1期~T+3期出现了多列不显著的情况
,说明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政策对企业创新的激励效果较为短暂。
Subsidy的系数在T+1期仅对创新投入和产出有促进作用,对创新质量无明显影响;在T+2期和T+3期,系数多列不显著
,说明财政补贴政策的激励效果也较为短暂,且先从创新质量开始减弱。
表10为三种政策对企业创新的交互影响。在表10中,
Taxcredit×Lowtax、Taxcredit×Subsidy的系数显著性和系数大小随着时间增加逐渐减少
,说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之间的替代效应逐年递减。
Lowtax×Subsidy、Taxcredit×Lowtax×Subsidy的系数大多不显著
,说明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三种政策之间在时间维度上不存在明显的交互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