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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预约 | 何渊:美国法院为何支持TikTok“不卖就禁”法案?TikTok在美的命运如何?| DPOHUB何谈第38期

数据保护官  · 公众号  ·  · 2024-12-08 21:42

正文

DPOHUB何谈第38期

播预约 | 何渊:TikTok美国封禁危机迫近,美国法院为何驳回?有翻盘机会吗?

主题: TikTok“不卖即禁”案在美国法院的进展及未来
主讲:
何渊 ,DPOHUB主理人
  • 时间:2024年12月9日 (周一)晚8:00—9:00
  • 形式:小鹅通“DPOHUB合规研究院”和 视频号“数据保护官” 同步
    直播

具体议题(提纲):

何渊:TikTok美国封禁危机迫近,美国法院为何驳回?有翻盘机会吗?我国如何应对?

1.TikTok事件及“不卖就禁”法案的前生今世
2.美国联邦上诉法院驳回判决的裁判要旨、争议焦点及法官思路
3.TikTok上诉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翻盘机会吗?特朗普会出手拯救吗?
4.这对在美中国企业等出海机构意味着什么?
4.中国及企业应当如何应对?

直播预约转发

附何渊老师的最新解读

判例精解 | 何渊:美国上诉法院为何维持TikTok“不卖就禁”法案?!

作者: 何渊 ,DPOHUB主理人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
我们认识到这个决定对TikTok及其用户有重大影响。除非TikTok在2025年1月19日之前执行合格的撤资——或者总统根据向合格撤资的进展授予90天的延期, TikTok 平台将在美国至少暂时不可用。因此,TikTok的数百万用户将需要寻找替代的通信媒介。这种负担归因于中国的混合商业威胁到美国国家安全,而不是美国政府,后者通过多年的过程与TikTok接触,努力寻找替代解决方案。
第一修正案存在的目的是保护美国的言论自由。在这里,政府仅采取行动保护该自由免受外国敌对国家的侵害,并限制该敌对国家在美国收集数据的能力。
基于这些理由,申请被拒绝。

一、案情

案件由TikTok公司及其母公司字节跳动有限公司提起,挑战美国《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敌对控制应用程序法案》(以下简称《法案》)的合宪性。TikTok认为《法案》限制了其在美国的运营,违反了《美国宪法》的多个条款,包括第一修正案中的言论自由保护、第九条第三款的惩罚性立法禁止条款以及第五修正案中的平等保护和征收条款等。TikTok还提出,《法案》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构成威胁的情况下,强制剥离字节跳动的所有权,是一种过度干预。

案件背景复杂,《法案》由美国国会在2024年通过,旨在禁止外国对手控制的应用程序在美国运营,TikTok因与中国母公司的关联而被认定为主要目标。国会和政府均表示,此类应用程序可能被外国政府利用进行情报收集、内容操控和宣传活动。TikTok是全球最受欢迎的短视频平台之一,在美国拥有超过1.7亿月活跃用户。因其广泛的影响力,政府认为其构成重大安全威胁。本案因此成为衡量国家安全与言论自由之间平衡的重要案件。

二、裁判要旨

美国政府提供了充分的国家安全证据,显示TikTok可能被用作中国政府的工具,收集美国公民的数据或传播有利于中国的宣传内容。这些威胁被认为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重大风险,必须采取必要措施加以应对。

《法案》的制定并非出于对TikTok内容或观点的歧视,而是基于其外国控制背景对国家安全的威胁。这使得《法案》符合严格审查标准,即它既服务于具有压倒性权重的国家安全目标,又以相对有限的方式实现这一目标。TikTok的平等保护和惩罚性立法的主张同样缺乏依据。

三、裁判内容

第一,法院认定国家安全优先原则适用于本案。《法案》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美国免受外国对手的威胁,这属于政府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尽管《法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言论自由,但这种限制是为了实现更高的国家安全利益,因此可以被接受。

第二,法院分析了TikTok提出的替代方案。TikTok主张通过与Oracle合作和建立数据隔离措施,已经足以消除风险,但法院认为,这些措施仍然无法完全消除中国母公司字节跳动对平台的潜在影响。此外,法院指出,TikTok无法证明其提出的方案与剥离相比具有同等效果,进一步巩固了政府采取剥离措施的正当性。

第三,法院认为《法案》具有必要的精准性。《法案》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受外国敌对势力控制的应用程序,并未针对其他类型的公司或平台,符合比例性原则。

第四,法院重申司法克制的重要性。国家安全问题涉及复杂的技术和情报问题,司法部门无法完全替代行政和立法机构的专业判断,因此法院需要给予政府较高的自由裁量权。

四、争议焦点

第一,《法案》是否违反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保护。TikTok认为,强制剥离其母公司所有权将改变其平台的内容管理机制,间接影响其言论自由。然而法院认为,《法案》针对的是控制权而非内容,且其目的是防止外国对手通过TikTok影响美国的公共对话,因此符合宪法要求。

第二,《法案》是否符合比例性原则。TikTok辩称,政府可以通过其他手段实现同样的安全目标,无需采取极端的剥离措施。法院认为,考虑到TikTok与中国政府之间的潜在联系,只有剥离才是完全有效的解决方案。

第三,TikTok是否因其中国背景受到歧视。法院指出,《法案》适用于所有受外国敌对控制的应用程序,而不仅仅是TikTok,这表明其立法目的并非基于歧视。

第四,司法权力的边界问题。TikTok认为,政府的行动超出了合理范围,侵犯了企业的基本权利。法院则表示,国家安全事务属于行政和立法机构的核心职能,司法机构应保持克制,仅在必要时干预。

五、法官思路分析

本案核心在于 《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敌对控制应用程序法案》(简称《法案》)是否违反了《美国宪法》的第一修正案 。法官们在审理过程中,结合案件复杂性和国家安全背景,展开了深入论证。以下为法官思路的主要展开部分:

1. 严格审查的适用性

关键问题:适用何种审查标准?本案的核心争议之一是如何确定对《法案》的审查标准。TikTok方面主张,《法案》实际上是对其平台内容的间接规制,因此应适用严格审查。而政府则辩称,《法案》是基于国家安全考虑,与内容无关,应适用更宽松的“合理基础审查”(rational basis review)。

法官们最终采纳了 严格审查的标准 ,并指出以下理由:

  • 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范围:法官指出,虽然《法案》表面上是内容中立的,但由于 其对TikTok平台运作的直接影响,它可能对言论自由造成间接抑制 。例如,通过迫使TikTok剥离中国控制,其推荐算法、内容推广策略及内容审核流程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影响用户体验和内容多样性。

  • 美国政府的目标涉及内容操控 :美国政府提出,《法案》的部分目的是防止中国政府可能通过TikTok操控内容、传播宣传或审查言论。虽然这一目标符合国家安全需要,但不可避免地与内容相关,触发了严格审查的适用条件。

  • 先例支持: 判决引用了**Reed v. Town of Gilbert(2015)**案中的原则,即 当法律的目的或效果涉及特定内容的限制,即使法律表面中立,也应适用严格审查。 法官认为,《法案》在阻止外国对手的内容操控时,本质上是对内容的潜在审查,因此需接受最严格的宪法审查。

2. 国家安全与言论自由的平衡

核心问题:国家安全是否构成压倒性利益?

本案的另一重要问题在于如何平衡国家安全与言论自由之间的冲突。美国政府提出,TikTok因其与中国政府的关联,存在不可忽视的安全风险。法官们在裁定中详细分析了国家安全的优先性:

  • 证据充分性 :法院特别强调政府提供的证据,包括:

    法官认为,基于这些证据,政府对于TikTok平台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的判断具有高度可信性。

  1. 中国的国家安全法和网络安全法要求中国公司向政府提供数据。

  2. TikTok数据存储和访问的复杂性,使其存在被中国政府利用的可能性。

  3. TikTok历史上的数据泄露问题,包括中国员工不当访问美国用户数据的指控。


  • 国际影响与威胁 :裁决还提到,中国政府不仅可能通过TikTok收集用户数据,还可能利用该平台操控内容。例如,在敏感议题上,TikTok可能成为传播宣传的工具。这种风险对美国民主制度构成直接威胁。法官引用了多项情报机构的报告,以支持国家安全利益的压倒性权重。

  • 判例支持 :判决援引了**Holder v. Humanitarian Law Project(2010)**案的原则,即 当法律涉及国家安全或外交事务时,法院应给予政府高度的判断自由 。在本案中,政府的决定经过了跨部门分析和情报支持,应予以尊重。


  • 3. 剥离措施的必要性

    争议点:是否存在更少限制的替代措施?

    TikTok提出,其已采取了一系列数据保护措施 ,如建立美国数据安全子公司(TTUSDS)并与Oracle合作存储数据,从而减少中国母公司字节跳动的影响。TikTok认为,这些措施已经足够,应避免采取强制剥离这种“过度宽泛”的手段。

    法官们针对这一论点做出了详细分析:

    • 现有措施的局限性 :法院认定,TikTok现有的保护措施仍不足以彻底消除风险。例如,即便美国数据存储措施生效,中国母公司依然可能通过其控制的算法访问用户数据或操控内容。此外,TikTok平台高度整合的全球化运营模式使得ByteDance的影响难以完全隔离。

    • 剥离的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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