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的贸易与投资体系分为两个。第一个是ITA国际贸易协议体系,大概由3000多个双边的或多边的协定构成。第二个是IIA国际投资协议体系,这个体系大概也有好几千个协议,不同国家协议的数量有增无减。碎片化的协议和规则严重制约了全球经济的发展。
与此同时,近年来以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货币、智能合约、虚拟现实等为代表的新兴科技,正将数字化变革推进到新阶段。这些科技的融合,催生出全新的数字经济范式,极大促进了网络空间的贸易与投资。这种情况下,网络空间的贸易与投资规则应如何拟定?我们是否可以把现有的3000多个贸易协定、6000多个投资协定修修改改,变成网络空间的规则?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常务理事、北京艾亿新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林从网络空间经济的特点、结构和要素入手展开分析,认为达成共识同样是网络空间规则制订的基石,但采取的方法可以不同。考虑到机器之间达成共识比人类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操作性更强,因此,网络空间规则应该更多的依赖基于共识算法的共识机制。
中美两国领导高度重视网络空间的合作并积极寻求共识。习主席在2015年互联网大会上的发言指出,“网络空间是人类共同的活动空间,网络空间前途命运应由世界各国共同掌握。各国应该加强沟通、扩大共识、深化合作,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同时,他也强调,“中美都是网络大国,双方拥有重要共同利益和合作空间,应就网络问题开展建设性对话,打造中美合作的亮点。” 2016年5月,中美网络空间国际规则高级别专家组首次会议在华盛顿举行。2017年3月,中国发布《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全面宣示中国在网络空间相关国际问题上的政策立场,系统阐释中国开展网络领域对外工作的基本原则、战略目标和行动要点。
中美两国的网络空间经济发展都非常迅速。到2020年,预测将有9亿多人在网上消费;同时,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金额或将超过2万亿美元,增长速度非常快。中美两国的Top10互联网公司居于全球领先位置,它们都拥有数量庞大的用户和经济规模。
与此同时,近年来以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货币、智能合约、虚拟现实等为代表的新兴科技,正将数字化变革推进到新阶段。这些科技的融合,催生出全新的数字经济范式,极大的促进了网络空间的贸易与投资。
区别于地理空间的贸易与投资,网络空间的贸易与投资具有非常不同的特点。网络空间的贸易与投资规则应该怎么拟定就成为当前非常紧迫的课题。
现有的贸易与投资体系分为两个。第一个是ITA国际贸易协议体系,大概由3000多个双边的或多边的协定构成。第二个是IIA国际投资协议体系,这个体系大概也有好几千个协议。不同国家协议的数量有增无减。就像习主席前一段时间说的,碎片化的协议和规则严重制约了全球经济的发展。
目前全球网络治理也非常复杂,各种机构出于不同目的制订了不同的网络规制。之所以有这么多碎片化的协议和规制,主要问题是共识难以有效达成。建立多边共识需要解决投资保护、投资自由化、其他投资相关问题,还有平衡私有公共利益等问题。寻求多边共识的过程又要对普遍性、透明度、议程范围和规范强度做出明确要求。
从1945年到现在达成了好几千个协定,网络空间的贸易与投资规则是否需要重新制定?应该怎么制订?我们是否可以把这3000多个贸易协定、6000多个投资协定修修改改,变成网络空间的规则呢?
为了很好的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首先需要分析网络空间的贸易与投资到底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虽然脱胎于互联网,但网络空间经济与互联网经济已经大相径庭。用电子商务这个概念来描述网络空间经济已经远远不够了。因为过去几年冒出的许多新技术,包括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数字货币、智能合约、区块链、云计算和虚拟现实等,正在形成新的生产力,驱动现在的互联网经济往一个新的阶段发展。而这个新的阶段,我们目前还没法清晰的描述,只能用网络空间经济范式这个概念来区别于以往的互联网经济。
为了理解网络空间经济范式到底是怎样的,笔者举两个例子加以说明:
第一个例子是住房抵押贷款。很多人都都做过此类业务:找到一家银行或者小额贷款公司把房产证核实以后,然后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就可以办抵押贷款了,这是我们当前的经济范式。将来在网络空间做这样一项业务会怎么做?
举个例子,张某在北京有一套房产,我们假设他在北京市房管局有登记,而北京市房管局加入了某一个全球的房地产区块链联盟(加入联盟链的意思是北京市所有房产的确权、登记都能区块链上显现,而且这个联盟链是能够被其他联盟里的成员查询进行抵押、解锁等等)。张某想用他北京的房子做抵押贷款,区别以前的情况,张某将求助于自己的智能理财顾问Alice。张某把“找全世界最便宜的住房抵押贷款”的请求发给他的智能顾问,后者就能通过一些房地产抵押网站向全网发送消息。正好住在法国的叫Frances的人也有自己的智能理财顾问Bob,Bob收到Alice给它发的抵押贷款的需求后,开始分析这个交易可行性——首先自主查询区块链上这个房产的一些基础信息(以前抵押过没有,现在是否在抵押状态等);再主动调取物联网上房屋的一些维护维修情况等等,作为它做抵押贷款的一些判断(我们假设当时已经有物联网了,所以张某这个房子的物理状态已经被物联网的传感器传到物联网上了,且张某对其开放了权限);最后,通过分析这些数据觉得满足投资条件,Bob就把投资建议发给Frances。Frances如果接受,Alice就跟Bob签一个抵押智能合约,这个合约实际上是由两个机器之间确定的、按照某种标准的抵押合同,不仅在法国有效,在整个网络空间都有效的数字化合约。合约被签订以后,智能合约就相应地打开一个电子钱包,Frances把自己的数字货币给张某,同时智能合约向区块链请求一个抵押登记的操作,就把张某的房子进行抵押了,交易完成。
这个交易是虚构的,目前还实现不了,但确实是可以设想的把这些技术融合起来在全球范围内寻找住房抵押贷款最佳方案的模式。这个好处体现在,张某不仅可以在北京找贷款融资,还可以在全球找,可能更便宜。在现有经济范式下,跟Frances做这笔交易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区块链没办法办抵押登记;同时由于成本太高,Frances不可能到北京来看看房子怎么样等等。但当我们有了这些技术,这样的跨境交易在网络空间就能发生而且能做成。
第二个例子,我们设想将来的医疗服务会怎么样。王大爷时刻带着一些随身设备,不间断地采集他的健康状态传到医疗物联网上。王大爷买了健康保险,保险公司可以给他配一个或者他自己可以雇一个专属健康人工智能医生,这个智能医生不间断地根据他的物联网数据来监控他的健康状况,一旦有状况触发了保险合约,智能医生就会提示他治疗或者理赔等。王大爷所有的医疗病例都会在区块链上形成一个病例的区块链,这个数据变得不可篡改,记录了其医疗的所有历程,包括吃过什么药这些情况。
通过这两个虚构的例子,我们可以总结一下网络空间经济范式大概有这些特点:
1)它综合使用了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智能合约、数字货币、云计算等技术。能够在全球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效率的配置资源。
2)资源配置主体还将呈现多样性、多态性和多维性。现在的资源配置主体是公司或个人,将来主体可能还有机器人或者人工智能艾真体。我们现在主要自己做决策,但将来人工智能艾真体可以帮助我们作出很多决策。
3)新的资本形成机制将会出现。未来网络空间的资本最重要是数据。数据被资源化,然后被资产化、资本化,到最后数据证券化。
现在的互联网正处在重构过程中。网络空间不是互联网,它有比互联网更多的层次和结构。
首先回顾一下,过去的互联网是基于TCP/IP通信协议建立的信息传输网络。它的基本逻辑是:信息从信源通过不同的路由发送到信宿。值得注意的是,它的数据本身是个拷贝。从A到B,B收到的信息是一个拷贝,同时A其实还存有这个数据的拷贝。如何寻找路由?如何有效确保这个数据从A经过不同交换机或者路由器到达B?TCP/IP通信协议解决了这些问题,成为了互联网的基础协议。
而现在的金融体系主要基于价值交换。Alice支付Bob100块钱,Alice就不会再拥有这100块钱了。金融网络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我的100块钱到你手里的同时必须确保我没有这100块钱了”。这在TCP/IP通讯协议或者互联网的基础上是没法实现的,因为其传递的信息是复制品。区块链没出现之前,互联网没法解决价值交换问题,只能解决信息传输问题。区块链解决了价值交换问题。
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云计算这几个系统都具有各自独立的系统结构,与互联网是不同构的系统。因此,我们无法将这些系统嵌入到互联网里。所以,网络空间肯定需要一个新的拓扑结构来容纳这些不同构的系统。
基于这样的认识,笔者认为网络空间应该是分层的结构。我们可以画一个示意图:我们人类生活在地理空间,网络空间的第一层可能是物联网层,它感知我们地理空间的所有事情,并把数据存在感知空间里;第二层互联网起到连接作用,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互联网;第三层叫艾真体层或人工智能层,将来在网络空间上有很多人工智能或者叫机器智能,它代表一个人、一个组织或一个群体来做某些事情(之所以人工智能独立占据一层,是因为人工智能是首次在互联网空间具有自主行为能力的机器);第四层是智能合约层,是存储各种智能合约的空间;最后是区块链层。由这五个层构成的空间可能是将来网络空间的一种拓扑结构。出于其他分析目的,网络空间还有其他拓扑结构。
基于这样的拓扑结构来分析网络空间经济就会比较简单。将来我们在网络空间做的任何经济活动都会跟这五层打交道:它会通过物联网采集数据,比如采集房屋的状态数据;确权、交易等需要在区块链上进行;同时通过智能合约锁定抵押贷款合同;人工智能艾真体协助询价、谈判、签合同等等;互联网是起到一个基本的连接作用。
地理空间经济学主要研究收益递增、运输成本、不完全竞争、核心-外围模式和聚集效应。区别于传统地理空间经济,网络空间经济的要素主要是:数据、连接、艾真体、数字化合约、数字货币。它的特征也区别于传统经济学特征:第一,它是没有运输成本的;第二,它有很复杂的网络拓扑结构;第三,它涉及“三体问题”,即主权、主体、艾真体的关系;最后,机器理性,也就是机器怎么做决策。网络空间经济学的研究还处于非常早期阶段,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三体”问题和数据跨境流动问题。
“三体”问题。三体分别指主权、主体和艾真体。比如英国有国家主权,英国公司DeepMind开发了AlphaGo,AlphaGo是一个艾真体,艾真体在网络空间下围棋。下围棋的AlphaGo是无害的,但设想如果某个公司搞了一个可以在网络空间骗人钱的艾真体该怎么办,或者它能投资赚钱怎么办。这就变成了“三体”问题:某一个主权国家内存在的主体(公司或个人),其行为是由他管理或控制的艾真体来产生的,而这些艾真体的行为在网络空间上会形成各种行为集合。怎么处理这个关系,就涉及三体的问题。简单说,如果DeepMind公司将来开发出一个能够在网络空间上窃取别人商业秘密的艾真体,而这个艾真体被其他人购买或使用,那么对该艾真体的行为监管和处罚,在法律上的界定都是比较模糊的。所以在网络空间上三体问题是一个特别复杂的问题。
数据跨境流动问题。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为了保护数据,采取限制数据跨境流动的措施。这显然大大提高了成本。网络空间最重要的资产就是数据,所以很自然地我们要考虑到数据本身怎么监管的问题。有学者对数据监管的成本进行了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对数据的本地化要求会造成GDP的负增长。也就是说,本地化数据要求造成了数据跨境流动方面的障碍,额外成本导致不同国家GDP的减少。
物联网以前所未有的规模、粒度和深度获取个人、企业、国家和各种物的数据,数据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数据监管对网络空间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网络空间的贸易与投资规则应该适应其自身的环境,而且它应该有自身的一些特点,以区别于以往在地理空间经济形成的体系。
达成共识同样是网络空间规则制订的基石。但笔者认为,采取的方法可以不同。考虑到机器之间达成共识比人类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操作性更强,因此,网络空间规则应该更多的依赖基于共识算法的共识机制。
为什么要提这个问题?无论中国、美国现在正面临这个问题——处理将近9000个不同的规则和协定,这是非常复杂且成本极高的事情。
共识算法也许是在数字经济中,达成共识的一个好的方案——对已经达成的共识协定通过算法实现,最终将其变为以数字化协议为基础的共识机制;对于需要达成的共识协定通过算法开发,最终也是达成一些数字化基础协议。
数字化协议在各个领域已经运用很成功了,最著名的TCP/IP协议就是一个数字化协议的典范,它能让全球几十亿台机器无需人工干预的方式高效工作。网络空间是数字化空间,其贸易与投资规则应该也必须采用数字化协议,这才是相匹配的方式。
中美两国都是网络大国,在网络空间的各个方面都有重大利益关切。对于网络空间经济发展都有非常迫切的需求。由此,中美两国应该针对网络空间经济的特点以及数字经济发展的趋势,在开展对话、学术交流基础上,协商制订网络空间的贸易与投资规则。
本文系作者为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提供的交流文章,编者有删节,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CF40及其所在机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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