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超 6月23日上午,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近年来审理毒品犯罪情况并公布典型案例。据了解,2014年至2016年,全市两级法院毒品犯罪一审收案148件255人。审结犯罪类型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窝藏毒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等。
犯罪方式隐蔽,花样翻新
涉毒区域从城区蔓延至城镇、农村
据悉,在这255名被告人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86人,五年以上重刑率33.7%。从被告人身份看,无业人员最多,达到109人,占比48%。今年1-5月份,全市法院受理毒品犯罪案件21件40人,生效14件14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人。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法官表示,此类犯罪方式隐蔽,花样翻新,取证难,审理难度加大。案件显示,在犯罪联系时均是代称,只通过未实名验证的黑卡联系,毒品交易人毒分离,交易迅速,联络隐蔽。贩毒中夹杂正常的经营,毒资交易与其他经济来往混杂。在长途贩运时,除了驾驶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直接贩运外,较多的出现了利用物流寄递的方式。审理时发现,此类案件证据单一,庭审时被告人大多翻供,增大了案件审理的难度。
另外,近年来毒品价格不断走低,毒品来源以外来为主,并有扩大趋势。近几年毒品价格不断走低,从早期的买入价集中在100元/克左右,逐渐走低。在近期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曾供认毒源地买入毒品低至40元/克左右。毒品流入从原来集中在广东、湖北和四川、重庆方向,扩大到从河南等地流入。还有就是,涉毒区域不断扩大,犯罪人员群体更广。在以油田生产生活集中区域和中心城区为主区域,逐渐向县区和城镇、农村蔓延,两者区域快速融合扩大。毒品犯罪主体从无业、闲散人员,逐步扩散到公务员、企业主等更多的社会群体、阶层和领域,重新犯罪人员比例趋高。女性犯罪比例上升趋势明显。
在毒品种类上,传统的海洛因逐渐退出市场,取而代之的是毒害更强、危害更大的冰毒为主,兼有“K粉”、麻古等其他毒品,人工合成毒品逐渐呈流行之势。
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近年来迅速增长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罪有蔓延之势
从近几年来的审判情况来看,全市涉毒案件增长较快,重大毒品犯罪时有发生。以去年东营中院判决的被告人曾银洲等人贩毒犯罪来看,2015年从5月初到6月底,犯罪3次,数量从500克到1000克,再到1500克。毒资流转的数据显示,从犯罪之初的试探性交易到大宗的毒品贩卖,往往只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毒资交易金额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做大势头迅猛。毒品犯罪发展时间短,发展快成为一段时间以来我市毒品犯罪的明显特点。
其次,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近年来迅速增长。2014年全市受理容留他人吸毒罪仅有1起,到2015年、2016年分别受理容留他人吸毒罪为13起、16起,分别占当年毒品类犯罪的2.9%、20.9%、30.7%。其间,2015年还受理了一起强迫他人吸毒罪。此类案件多发在出租房、宾馆、KTV等场所。此外,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罪有蔓延之势。2014年全市还没有该类型案件,2015年全市受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罪3起,2016年则受理5起。分别占当年毒品类犯罪的4.8%、9.6%。种植区域从城区周边乡村渐渐蔓延到边远乡村。种植者均为本地农民,法律知识淡薄,被抓获时尚不知其行为已触犯刑法。
典型案例:七旬老人自家宅院内非法种植罂粟1456株获刑2015年秋天,时年71岁的被告人王某某在位于东营区辛店街道办某村自家住宅南侧的菜园里播撒罂粟种子,后罂粟生长直至开花结果。2016年5月25日,民警根据掌握线索在王某某家菜园里发现其非法种植并已结出果实的罂粟1456株,并予以铲除。经鉴定,其种植的疑似毒品原植物为罂粟,属于毒品原植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非法种植罂粟1456株,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其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