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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掩盖了自己的过去,否定了自己的名字,伪装了新的身份,编造各式各样的传奇经历来引人注目,给自己戴上形形色色的假面来钻营世俗,娱乐大众。
鲍勃·迪伦有那么多的身份,就像他本人在回忆录《编年史》中所总结的那样:“我已经被指定为‘造反大佬’、‘抗议教主’、‘异议沙皇’、‘不服公爵’、‘白食领袖’、‘反叛大帝’、‘无政府主义大教主’、‘大人物’。”这些“可怕的称号”让他觉得,自己在人们眼中成了一个“亡命之徒”。而在刚刚过去的几周里,他又被“指定”了新的阔得可怕的“称号”——“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就像他充满传奇色彩的其他称号一样,这件事很快掀起了一阵轩然大波,尽管诺贝尔评委会总能为自己的选择找到恰当的理由:在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中创造新的诗歌表达。但对迪伦来说,也许更确切的说法不是颁奖,而是塞奖给他。
这次诺奖风波中最有趣也最值得深思的部分,并非诺贝尔文学奖越俎代庖做了格莱美奖该做的事情,而是人们杜撰出的各种各样的迪伦获奖或拒绝领奖的感言,这些感言有的调侃而讽刺,有的则严肃而充满叛逆性,每一次这些杜撰的谣言在公众平台上出现时,都投下了一枚疯狂转发的炸弹——这会是迪伦说的吗?为什么不会是他说的呢?到底哪一个才是他说的?或者哪一个都不是?
虚虚实实、真真假假被掺杂在一起,调成了一杯极具兴奋效果的鸡尾酒。迪伦本人也深谙此道,他自己也参与到这场关于他的谎言大合唱之中,就像他在《放映机》唱片的文案中那句反讽的自问自答所揭露的那样:“我能扮演多少个角色?傻子们,他们总在用他们自己那缺乏想象力的思维来局限我。”
是的,如果“傻子们”说的谎不够精彩,那么迪伦将自己来说谎。
1961年,纽约,鲍勃·迪伦一边抽烟,一边弹吉他。
“你永远也无法把他固定在某个事物上。他有一堆故事,告诉你他是谁,他来自哪儿,而且他似乎从来都不能保证故事的条理。我想,那是为什么他从没做过一次好的采访的原因之一:他的想法太绕了,以至于他几乎不知道怎么去坦诚相待,因为他总在琢磨戏弄对话者的效果。”
迪伦曾经的良师益友戴孚·范·隆克,对他的这位朋友可谓知之笃深,这位“咆哮歌谣派”歌手,早在迪伦60年代混迹于格林尼治村底层苦苦打拼名声时,就与他相识相知,但也发现他亲爱的“鲍比”(昵称)有着太多自我杜撰的假面,他的想象力是如此的夸张,以至于可以随时随地想象出一个虚构的人物,再将自己套到这个人物身上,用来应付各种各样的场合。
关于他的出身和早年生平,就是一连串精心制作的“谎言”。现在我们所知的迪伦的生平绝大多数内容,都来自于那些辛勤的传记作家,他们不辞劳苦地采访当事人、爬梳档案,才将一连串看起来相对可信的碎片拼凑成一个完整的故事。
那时的迪伦还叫罗伯特·艾伦·齐泽莫曼。罗伯特可以说是1940年代最常见的男孩名字。当他决定进入乐坛并且向上蹿升时,他就毫不犹豫地抛弃了这个普通常见的名字,连同他的姓氏“齐泽莫曼”。因为这个姓氏的含义在当时的美国太过明确,任何一个听到它的人,脑子里都会直接指向一个被险峻封闭的山峰、魔幻奇诡的城堡和有怪癖的独裁者组成的地方“东欧”。迪伦的祖辈确实是东欧移民,他的祖父母是不堪忍受沙皇强权高压政策从乌克兰敖德萨逃亡美国的难民。而他的另外一个名字“沙泰伊·西赛尔·本·亚伯拉罕”更是从不出现在他的口中,这个名字太犹太人,也太正统了,因此也与他日后的叛逆反抗身份太格格不入了。他一直隐瞒这一点,直到1963年被《新闻周刊》披露,他就开始否认这件事。这个名字让人想起犹太人一直被俄罗斯人欺压,不得不被迫流亡的历史,尽管迪伦以流浪者的身份为世人所知,但流亡与流浪肯定不是一回事。
就像迪伦从不谈论自己的名字一样,他也几乎从不提及这段家族往事。他在自传中着力将自己塑造成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收音机中传来的美国音乐节目才是他“生命里的音轨之一”,他感受的是这个国家多元文化给他的激荡。他的反抗血脉并不来自于那个古老专制帝国的受压迫者,他的血管里涌动的是这片热爱自由、天生叛逆的大地的血液。
传记作家确定无疑地指出迪伦出生于1941年5月24日,明尼苏达州的德卢斯,一个规模很小的渔港和矿业城市,乏味,而且冬季出奇的漫长难捱,后来举家移居的希宾在德卢斯西北七十五英里,亦复如是。关于自己出生年月这一点,迪伦倒相当坦诚,然而对于自己的出身,他却有着各种各样的说法,他曾说自己是一个弃儿、一位埃及国王的儿子、一位印第安苏族人、一个在嘉年华表演中长大的孩子走遍整个国家表演走钢丝,空余时间照顾著名的长胡子女郎。
但比起这些玄幻得离谱的说法,“孤儿”这个说法最让他的父母感到不安,因为他们当时活得相当康健,除了他父亲曾罹患脊髓灰质炎,不过他勇敢地战胜了病魔并学会重新行走。他的父亲其实是个乐观开明的家长,迪伦却说他冷漠、爱抱怨、愤世嫉俗,很多时候还很专横。当“总是想象自己死于某场英勇的战斗而不是床上”的年轻鲍勃问父亲如何当兵时,父亲回答说他的名字“不是以‘德’或‘冯’开头,需要关系和适当的履历才能进入那里。”
这个回答让迪伦感到“气恼”:“我不喜欢它的发音,让我觉得被剥夺了某种权利。”迪伦在他的自传中如此写道,似乎正是这种不公不正的待遇让他开始了自己的反抗和流浪之途。他不甘心留在这个矿业城市里,他要与桎梏他的阶层和出身一刀两断,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他一直千方百计地模糊甚至否定掉自己的出身。他在卧室的镜子和照片里摆出各种各样的造型,主要是那些成名的美国偶像歌手和演员:骑着摩托车的马龙·白兰度,叼着烟卷、戴着牛仔帽、一脸深沉的流行天王詹姆斯·迪恩,穿着夸张造型的“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只要不是那个出身德卢斯的犹太小子,一切都好。
2012年1月12日,鲍勃·迪伦在洛杉矶出席由美国广播影评人协会主办的第17届“评论家选择奖”。
1962年夏日,美国开始了它的艰难行军。黑人民权运动家马丁·路德·金在佐治亚州的奥尔巴尼被捕,这一年秋天爆发了古巴导弹危机,嘶哑的广播宣告核战争即将爆发,世界末日降临。几乎所有人都竖起耳朵等着倾听手指摁下毁灭世界按钮的声音,听到的却是喋喋不休的骂战和最终的平静。
尽管这场令许多美国人兴奋大过恐惧的危机虎头蛇尾而终,但激发出无数想象力。迪伦也抓住时机写出了他的《暴雨将至》。这首歌对原子战争后生机毁灭的恐怖惨景想象丝丝入扣,加上迪伦特有的尖锐颤音让人毛骨悚然。歌词的描写没有成为现实,迪伦却名声大震。民谣音乐节最重要的刊物《唱出来吧!》把他的照片作为秋季封面。封面上的迪伦看起来像是詹姆斯·迪恩返生转世,这是他的又一副假面,不过他此时已经名声大震,不再需要过多扮演其他同行了。他只需要伪装自己,让自己显得沉默、谦虚和神秘,只有这样才能给世人意外惊喜。他将另一副更抽象、更具意识形态化的假面戴在自己脸上,那是抵抗者的沉默与呐喊,他要重新塑造自己的过去、现在和可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