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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改:监察、监测划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原有经费自理人员逐步消化!编办牵头:乡镇环保相关事宜

环保人  · 公众号  ·  · 2017-07-19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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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

(三)在落实责任方面:

  1. 按照新《环保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代会或者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目标完成情况。2016年,六安市仅以环委会办公室名义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市、县政府严格按照新《环保法》规定,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及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1. 《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相应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明确专职或者兼职人员承担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六安市仅金安区和裕安区在乡镇分片设立了环境监管机构,金寨县在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加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所牌子,其他县区均未建立环境保护监管机构,明确专职或者兼职人员承担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编办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2017年底前完成。

整改措施:

(1)明确机构职责。金安区、叶集区、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霍山县乡镇(街道)环境保护职能均由乡镇(街道)内设机构“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职责全覆盖。裕安区3个街道均由内设机构“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在19个乡(镇)建设所加挂“环境管理所”牌子。按照管理权限,由市编办协调各县区机构编制部门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具体承担环保职能的机构和职能。

(2)加强乡镇环保队伍建设。按照管理权限,由市编办牵头,联合组织、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协调各县区机构编制部门,明确落实乡镇(街道)专职或兼职人员从事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在空编内,通过公招、选调等方式配齐配强人员。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提高现有人员素质,发挥好现有机构编制资源效用。

  1. 市政府虽然出台了四级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明确了网格长、监管对象和职责,但未对网格员进行培训,网格员除配合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外,尚未开展其他实质性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2017年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 修订完善《六安市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进一步调整充实县、乡镇、村(居)三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明确层级监管责任。

  2. 制定网格化监管管理办法,明确各级网格长、网格员职责和考核问责方式;

  3. 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开展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农村环境整治等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各级网格长环境意识,掌握环境保护方面的业务知识,配合环保部门在镇村做好环境监管工作。



第七类,环境执法能力较弱,执法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二十七)六安市环保系统环境监察机构实有237人(编制数为196名),各县区差异较大,最多的金安区实有46人(编制46名),最少的叶集区实有7人(编制4名)。市环境监察支队34人中有11人、舒城县36人全部为自收自支人员,金寨县10人中7人为差额拨款、2人为自收自支人员。除市经济开发区、金安区三十铺开发区、霍山经济开发区设立了环保分局外,其他省级以上开发区均未设立环保监管机构。除市本级外,各县区均未配备移动执法装备。裕安区、叶集区、霍邱县环境监测站尚未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环境监察监测队伍和能力难以适应形势发展和环保任务的要求。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2017年底前建立适应当前形势发展需要和环保工作任务需要的环境监察监测队伍;健全省级以上开发区环保监管机构。

整改措施:

1、加强机构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分类,环境监察支队(大队)、环境监测站等环境监察机构全部划分为公益一类,单位经费性质确定为财政全额拨款,原有经费自理人员逐步消化;结合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和事业单位优化整合工作,理顺职责关系、健全工作机制,合理配置环保系统机构编制资源,挖掘现有机构编制潜力,充实加强环境监察、监测机构的编制配备。根据省以下环保垂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机构编制审批权限,积极协调各县区机构编制部门在省级以上开发区设立环保监管机构,实现环保监管全覆盖。

2、加强执法监管队伍建设。对编制空缺的环保机构,加大人员招录倾斜力度,招录具有环保专业知识人员,及时配齐配强人员。同时,在各级编制总量内,适当调剂增加环境监察机构人员编制。



来源:六安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