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罗德·布鲁姆说,“莎士比亚实际上独特地同时展示了艰深和浅显的艺术。我猜这正是莎士比亚的冒犯之处,也是他何以成为经典中心的根本解答。”
这句话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原因,念起来不是很顺口。不过意思是可以理解的,莎士比亚之所以伟大,在于他“同时展示了艰深和浅显的艺术”。用现在流行的话说,他打通了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的界限,征服了所有人,不论是贩夫走卒,达官贵人,都可以看得懂,并且都能从中获得共鸣,这是莎士比亚的厉害之处,也是他的群众基础。
在我们现在的语境里,谈到纯文学,是有点尴尬的,它似乎渐渐演化成创作者的个人表演,与读者之间的鸿沟越来越大。
而莎士比亚没有这种问题,他善于讲故事,善于戏剧化,并且,善于塑造让人难忘的人物。他更像是一个手艺人,没有过分的艺术家意识。
如果你读了莎士比亚的剧作,一定会迫不及待的一直看下去,他一点也不艰深枯燥,反而如此大众通俗。
《奥赛罗》简直为现在的诸多宫斗剧创立了范本,相信没有一个读者不对剧中的小人伊阿古恨的咬牙切齿。
《李尔王》几乎以一个童话式的开头,带领我们进入故事,老国王要退休,三个女儿分财产,唯一不懂谄媚的女儿失去了一切,而两个颇有心计的女儿获得了半壁江山。看到这里,没有一个读者不在等着最后的反转。
《麦克白》则阴暗、耸动,节奏快的让人反映不过来,一连串的暗杀、篡位,看得人心理发毛。三个女巫的预言,又让故事充满了命运和魔法的魅惑,变得更为摇曳生资。
《哈姆雷特》则让一个忧郁的王子,背上了复仇的大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