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法治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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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第三期“法律英才——浦东剑桥班”报名通知

法治浦东  · 公众号  ·  · 2025-02-06 20:36

正文
















为进一步提升浦东新区律师涉外法律服务能力,为更多浦东法律服务人才提高水平、开拓眼界提供优质平台,第三期“法律英才——浦东剑桥班”的招生即日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8月9日至9月7日













二、培训地点

英国剑桥大学













三、培训内容

参加英国商业法律课程培训;参访英国法律服务机构(律所、法院、仲裁机构等);与英国法律执业者沟通交流;参与研讨会及论坛等。













四、课程安排

课程采用“3+1”的形式,即:3周左右的课程学习,穿插机构参访活动,1周左右的剑桥国际反经济犯罪论坛活动,并实行学习、参访交叉进行的方式。













五、学员选拔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服务浦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社会责任感,有良好的社会诚信度;

2、从事涉外法律服务业务(含境外法律工作经历)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经验;

3、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执业至今未受过党纪处分、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二)报名形式

采用律师事务所推荐方式,按照律所规模确定推荐名额:执业律师50人以下(含50人)的律师事务所可推荐不超过4名;执业律师50——100人(含100)的律师事务所可推荐不超过6名;执业律师10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可推荐不超过8名。


请申报人员通过律所将《报名表》(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获取)及相应附件材料合成PDF于4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组织遴选

1、量化评分:区法律服务业协会查看申报材料,组织量化评分,评选出初步人员名单;

2、综合评定:由区司法局、区法律服务业协会、行业专家等共同组建评审委员会(其中一名专家负责考评外语能力),通过面试的形式,综合评定入选的人员名单。














六、费用

相关费用由区法律服务人才专项资金、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个人共同承担。培训结束后由律师个人依据法律服务人才专项政策申请人才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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