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 新 消 息
今天,晚报君从苏州市住建局获悉
《苏州市市区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实施办法》
已于近期进行修改并发布实施
今后,二手房交易将更为方便、安全
据苏州市房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
副主任刘虹介绍
▼
此次修改,旨在进一步规范市区存量房买卖和房地产经纪行为,维护存量房买卖双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建立公平、公正、安全、透明的存量房买卖秩序。
那新版跟旧版相比
到底有什么地方不同
▼
新的《苏州市市区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增加第二款:出售房源信息挂牌的同时应将物业费缴费凭证、各类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优惠售房、军队房改房、军队经济适用房等)上市的批准文件拍照并清晰上传至辖区管理机构审核。
刘虹还表示
▼
以前物业费缴费凭证、各类政策性住房上市的批准文件,一般都是在二手房买卖双方草签合同之后才提供,容易引起纠纷。
新修改的《办法》明确了要求,并把这个环节前置,进一步保障了买房人的利益,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此外
本次修改还有一个重要变化
▼
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由辖区管理机构负责办理
这样就使得整个交易的流程
更为规范,也更加安全
买房双方的利益可以得到更好的保障
据悉,新修改的《办法》
自8月28日在姑苏区范围内施行
其他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2017年8月28日前
已进入存量房买卖网签流程的按原办法执行
来源 无线苏州
赶紧扩散出去吧
太仓房产网“精英看房团”微信群已经建立
想入群可加下方群主微信(直接扫码加好友)
注明“看房”将您拉入群(中介勿扰)
更多太仓楼市动态,请访问太仓楼市网http://www.tclsw.cn,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