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书,就好像跟随作者进行一场旅行。
旅行若是很精彩,快结束的时候,就总是有恋恋不舍之感;旅行若是枯燥乏味,你便时时有想中途下车的冲动。
《刀锋》就是一本让我不想读完的书。
它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被称为“英国的莫泊桑”。他是我很喜欢的一位英国作家。毛姆非常坦率,善于描绘人性的复杂,他的小说总是读起来就放不下。
其实提起毛姆,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可能是《月亮与六便士》,但《刀锋》的知名度绝不亚于《月亮与六便士》。它是毛姆晚年时所写的长篇小说,也是毛姆晚期最知名的小说。
“刀锋”一词,出自印度教圣典《迦托·奥义书》,指的是悟道之难,如同锋利的剃刀。
剃刀边缘无比锋利,欲通过者无不艰辛;是故智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
——《迦托·奥义书》
这本书,有很多条线索可写,在一篇文章中是难以全部表达的。所以,在这篇文章中,我只想谈论本书的主人公——拉里。其余的线索,另起文章再谈。
拉里的原型是毛姆的一位朋友。在书中,毛姆是叙述者,通过毛姆之口,让我们得以了解拉里这个人,以及他丰富的内心世界。
“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是只能可悲地任凭命运摆布?”
本书的主人公拉里花了多年时间,就是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
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古往今来,人们都在讨论这个哲学问题,但很少有人会像拉里一样,花多年时间去寻找其中的答案。
拉里当过战时飞行员,当时正值一战时期。从法国前线回来后,监护人尼尔森医生建议他去读个大学,但他拒绝了。尼尔森医生认为,拉里依旧饱受战争惊吓,应该好好休息。但如今他已退伍超过一年。
回到芝加哥后,很多业界老板有意雇用他,他都婉拒了,说尚在思考自己的未来。
他继承了一笔遗产,得以让他不必为生计担心。
他的日子,就是读读书,到处走走看看。
有一天,毛姆去芝加哥期一家附设图书馆的会所,他经常到这里查找资料。当他到馆里的时候,里面只有一个人,正聚精会神地看书。让他惊讶的是,那个人竟是拉里。
拉里读的是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这本无疑是心理学史上的重要作品。
毛姆很惊讶,他想不到一个当过飞行员、跳舞到清晨五点才回家的年轻人,竟会读这本书。
拉里学的是好好度过人生
后来,毛姆去巴黎待了两年。他住在一个小旅馆里,为的是读书方便,因为附近就是国家图书馆和巴黎索邦大学。他还在学习希腊文。
他读了很多书,一天读八到十小时,还去索邦大学听课,法国文学所有重要作品几乎都念过了。他也看得懂拉丁文,程度和他的法文差不多。
他还读了哲学,看了斯宾诺莎、柏拉图、笛卡儿等人的著作。
此举引来了他的未婚妻的不理解,认为他读的这些东西不实用。
对此,毛姆说:
“拉里学的是好好度过人生,世上应该没有比这更实用的了。”
对于拉里来说,阅读带给他的乐趣是挣多少钱、住多大的房子都比不上的。读斯宾诺莎的作品时,他说她非常开心,好像乘着飞机,降落在层层山峦中的一片高原,万籁俱寂,空气清新,有如好酒沁人心脾,实在太美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