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黑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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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视野】牡丹江市司法局:法治引领,新质生产力跃升“加速跑”

黑龙江省司法厅  · 公众号  · 科技自媒体  · 2025-02-16 17:19

主要观点总结

牡丹江市司法局通过发挥合法性审查职能优势,以高质量法治保障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主要包括强化制度审查、完善审查机制和坚持动态清理三个方面。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强化制度审查,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夯实制度基础。

牡丹江市司法局在新质生产力相关政策制定环节提前介入,审查了多项激发经济新动能的文件,组织共同研判政策措施的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等问题,并快速出具审核意见。

关键观点2: 完善审查机制,保障制度高效运行。

牡丹江市司法局实行业务科室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的“三级逐审”把关机制,开通审查“绿色通道”,提高制度供给效率,并推动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营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关键观点3: 坚持动态清理,建立统一透明的制度环境。

牡丹江市司法局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每年组织文件清理工作,有效维护政令畅通,将政策、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动力。


正文


新质生产力的蓬勃发展为经济社会注入强劲动力,同时也对法治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高质量法治建设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健康发展的基石。牡丹江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职能优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质量法治保障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一、强化制度审查,破除创新发展壁垒

牡丹江市司法局在新质生产力相关政策制定环节、重要内容磋商阶段提前介入,从源头破除发展新质生产力障碍。近年来,牡丹江市司法局陆续审查了《牡丹江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行动方案(2023-2026年〉实施方案》《牡丹江市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加快推动创新龙江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牡丹江市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若干政策措施》等激发牡丹江市经济新动能的文件,审查过程中牡丹江市司法局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及市政府法律顾问与起草单位共同研判政策措施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等方面问题,从快出具审核意见,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夯实制度基础。

二、完善审查机制,保障制度高效运行

牡丹江市司法局着力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全面实行业务科室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三级逐审”把关机制。开通审查“绿色通道”,对新质生产力发展急需的制度文件优先审查、快速办结,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以及专业人员共同开展合法性审查,提高制度供给效率。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事前预防”与“问题管控”并行,同时, 针对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建立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 ,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三、坚持动态清理,建立统一透明的制度环境

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每年均组织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对阻碍和影响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切实清除政策壁垒, 疏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有效 维护政令畅通,真正将政策、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强大动力。

下一步,牡丹江市司法局将持续发挥合法性审查职能作用,优化审查机制,提升审查质效,以高水平法治赋能高质量发展,让法治成为新质生产力跃升的“加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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