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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动汽车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看上了这种新能源汽车。但是由于充电站还未普及,大家对于购买电动汽车还有一定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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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充电价格比较高,在外面用快充的话,充电桩车位也有可能被占,所以一直希望能够在自家小区停车场里安装一个充电桩。”从去年年底开始,家住禅城的吴先生一直在为安装充电桩事宜奔走。无奈的是,物业方认为小区规划时没有将建设充电桩纳入规划中,因此未在同意书上盖章。
不过最近,在南海出了一个新规,要求新建住宅区必须配建充电桩。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近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
随着各地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步伐,不少人选择购买电动汽车这一清洁能源交通工具,截至2018年12月底,佛山市已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0229辆,不少公共停车场也建设了快速充电桩,其中南海供电局已累计完成建设350支充电桩。在南海区千灯湖花园有地下车位6000余个,已成功安装80余个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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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充电桩进小区却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实施意见要求,对新开发的住宅小区,必须按要求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纳入住宅小区竣工验收和物业承接查验的必要内容。
由于配建比例由其他职能部门规定,对于该配建多少比例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实施意见未明确。
对于既有住宅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提出要坚持谁投资谁使用、谁使用谁维护、谁维护谁负责、合理布局、科学配置、远近结合、安全使用的原则。
不过,这也要分两种情况:
1、一种是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的,可以授权业主委员会聘请专门机构评估小区现有设施状况,制定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方案,并提请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不作为的,社区居委可依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佛山市物业管理办法》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2、另一种是未成功召开业主大会通过建设方案的,业主急于安装使用的,可以按照程序进行临时安装。
提醒:业主在安装临时充电设施前需要承诺,如果小区要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整体改造提升,业主必须无条件配合,放弃自建的临时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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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未来佛山将会普及充电桩,购买电动汽车的人将会越来越多。
部分来源:佛山日报,南海发布
编辑:罗粤湘
责编:郑淡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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